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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抵制工资集体协商 分析称需要法律强推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谢东樱 责任编辑:谢东樱 发表时间:2011-04-19 07:55 阅读:
核心提示:实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近年来国家为提高职工收入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但记者在重庆调查发现,这项工作推进十分缓慢,多数行业和企业职工工资仍然是“老板说了算”。由于缺乏法律强制,组织动员不力,意识不够,大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

实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近年来国家为提高职工收入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但记者在重庆调查发现,这项工作推进十分缓慢,多数行业和企业职工工资仍然是“老板说了算”。由于缺乏法律强制,组织动员不力,意识不够,大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对工资集体协商持抵制态度,一些企业假协商、商而不行的现象也十分普遍。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推行缓慢

重庆自2001年启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2006年后,还出台集体合同条例,成立了市领导领衔的工作组。但几年下来,集体协商推进缓慢。据重庆市总工会统计,近几年,重庆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签订集体合同1万余份,涵盖职工135万余人,但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且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仅四五千户,占总量的三成不到,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只有百余份。

记者调查发现,数量众多的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几乎成了工资集体协商的“空白地带”。不少民营企业职工连“工资集体协商”的概念都没听说过。

有4000余职工的秋田齿轮公司,是大渡口区的纳税大户、优秀企业。但公司人事科负责人透露,秋田从没有搞过工资集体协商,这几年工人的工资每年都小幅上调,但从来是公司董事长决定的。

公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汽摩齿轮行业利润较低,秋田一年六七亿的产值中就有百分之五要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保,所以工资提升有限,一般是根据公司董事会决定,人事部门每年把确定的工资涨幅做进预算,“因为缺乏明确的工资增长、协商机制,这两年也造成不少工人流失。2010年,生产线上的工人一半是新招进来的”。

工资集体协商在国有企业中推行同样困难重重。重庆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胡春晓说,国企一般都有政府规定的工资定额,且工资增长水平总体较好,企业和职工对工资协商的需求低;一些企业老总甚至认为,国企已经代表了工人利益,没有必要再协商工资;一些国企虽然签订有工资专项合同,但协商的真实性、有效性不够。

重庆和平制药公司是一家产值近亿元的国有控股企业,全厂工人有400余人,目前职工平均工资每月只有1700元左右。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颜玲介绍,管理人员每年固定要加工资,一线的工人按照计件工作量,基本也是每年调一次,但都是由单位领导定的,没搞过什么集体协商。

某国企三产单位的出纳员周女士透露,公司虽然签有工资协议,但不过是一张没有具体内容的形式化合同,这样的工资协议最终还只是领导意志,实际上是在走过场。

企业缺少压力 职工没有动力

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为何推行困难?企业工会和基层干部认为,关键在于缺乏法律强制推动,企业没有协商的压力,职工组织动员不足,没有协商的意识和动力。

胡春晓说,虽然《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均对工资集体协商形式和内容作出了一些规定,但没有硬性约束,企业可做可不做,不开展协商也不会受到处罚,法律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也没有强制性标准“没有法律强制,企业能否搞成协商,只有靠工会努力争取,靠资方自我觉悟。”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处处长王荣胜也表示,目前劳动监察部门只对用人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是否缴纳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检查,至于监督企业是否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则于法无据,劳动部门从来没有接到过企业职工关于这方面的投诉,也没有因此处罚过一家企业。

“从职工方面来看,由于就业稳定性较差,多数企业职工没有与资方协商工资的意识和勇气,加上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履职不到位,很难形成倒逼机制和群众广泛参与的推动力。”胡春晓介绍,目前重庆仍有约半数的非公有制企业,一大批镇街、社区未建立工会组织。重庆市总工会在对某企业的抽样调查中发现,有近三成职工面对“企业拖欠工资,您怎么解决”时,回答“自认倒霉没有追究”,职工组织动员和维权意识可见一斑。(责任编辑:谢东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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