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配套缺失 物业公司常胜(2)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谢东樱 责任编辑:谢东樱 发表时间:2011-04-16 22:30 阅读:次
核心提示:目前一些部门出台的规定指导性太差,在建立业委会的监督上存在法律的缺失,祝伟建议建委等部门完善法律配套措施。 引进第三方评价机制 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 祝伟还说,除了建立业委会外,建委等部门还应引进第三方评
目前一些部门出台的规定指导性太差,在建立业委会的监督上存在法律的缺失,祝伟建议建委等部门完善法律配套措施。
引进第三方评价机制 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
祝伟还说,除了建立业委会外,建委等部门还应引进第三方评价机制。
因为目前物业费标准说白了是物业公司说了算,物业公司的服务是否到位、到底值多少钱缺乏评价体系。
而有了第三方评价机制,就允许业主对小区的物业服务提出异议,能更好地监督物业公司。
特点3
物业公司告状一告就是一串
宣武法院2009年受理的1029件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中,有32串物业管理纠纷案。其中最多的一串全年总共立案309件,是中房恒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309个业主索要物业费。
这些串案的特点为:全是物业公司索要欠费案;一串案件诉、辩内容大多完全相同,物业公司常用同一人代理;法官判决内容也基本相同;判决结果物业公司成为常胜。
●原因分析
物业公司跟业主矛盾 具有共性
为什么物业纠纷案件容易出现串案?
祝伟律师分析说,这是由物业公司“一对多”的特点决定的,物业公司跟业主发生的矛盾往往具有共性,比如说小区业主普遍对物业公司的某项服务不满,从而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会一次性将这些业主告上法庭。 文/记者赵友平 通讯员/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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