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展有后盾——山东省日照市人大支持法院工作侧记(2)
“政法工作如何为经济建设及社会和谐服务,为基层服务,法院用自己的司法实践做了很好的回答。”日照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金华对法院工作作出了高度评价。
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新春伊始,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评选的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中,日照市政府榜上有名,成为全国地级市中唯一的获奖城市。
再好的优惠政策也不如良好的法治环境。而日照市2003年前曾一度出现“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频发现象,日照中院适时向市委、市人大提出了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和将行政诉讼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建议。
在市委、人大的关心支持下,日照市将行政诉讼的考核权赋予法院,法院作为绩效考评委员会的成员,对各个行政部门年度内涉行政诉讼情况建立档案。对行政部门负责人是否出庭应诉,是否进行答辩,是否被判败诉,是否执行司法裁判等,分别设定不同权重的分值,年底汇总得分并报市委、市政府。由于该项得分在行政机关绩效考评中占有较大比重,对各行政机关改进和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产生了积极的督促作用。
近年来,为不断加强改进工作,日照两级法院先后向人大专题汇报了队伍建设、执行等工作,人大给予大力支持,特别是对执行工作,人大还进行了专题调研,为法院化解执行难献计献策,同时要求各级人大组织及人大代表积极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为改进法院作风,日照法院积极搭建监督平台,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亲莅执行现场监督、召开座谈会、发放意见函、案件回访等形式,全方位畅通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开、公正,赢得了群众赞誉。
全市法院围绕蓝色经济区、临港产业带、大项目建设等工作重点,妥善审理金融保险、公司清算、企业破产、知识产权、仓储物流、涉外商事等案件,制定了《为蓝色经济区建设和大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立足于营造保障科学发展的法治环境,认真研究各类矛盾纠纷产生、发展的一般规律,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保障了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法院这几年,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法院围绕保障大学城建设、发展旅游经济、临港大工业等方面出台了不少好措施,为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全国人大代表马先富在评议法院工作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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