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展有后盾——山东省日照市人大支持法院工作侧记
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两级人大和驻日照人大代表高度重视法院工作,积极帮助法院解决在审判、执行、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支持法院队伍建设,优化外部司法环境,全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帮助法院解决实际困难
今年1月12日下午,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乐群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刚作完《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下面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在审议报告时,代表们认为法院去年工作卓有成效,下一步目标与措施也求真务实,对法院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报告获得全票通过。
政法部门因其担负的职责和所处地位,对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日照市委、人大要求各级党政部门,严肃党纪政纪法纪,严格禁止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滥用权力、乱批“条子”、乱打“招呼”,或以其他方式干预、阻碍法院独立审判,不准对具体案件发表个人意见,不搞地方保护主义,不准以任何形式影响和干扰法院依法办案,坚决支持法院严肃公正执法,在党政机关营造了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时,针对法院受理案件数量连年激增,法院案多人少、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等问题,日照两级人大积极帮助解决法院干警编制、职级和经济待遇问题。3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仅研究市中级人民法院人事任免事项就多达10余次,支持中院引进人才20余人,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对于法院因工作需要提请任命的庭长、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两级人大常委会及时依照程序组织测评、座谈、考试、考察,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表决任命,使一批威信高、信得过、懂业务、品质良的优秀人才担任审判员或走上中层领导岗位,有力地促进了法官队伍建设。去年,全市人民陪审员共审结案件1500余件,没有一起导致上访和矛盾激化,为沟通社情民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出重要贡献。
在法院开展的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等审判业务活动中,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全程旁听庭审,对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审判业务能力和法律文书制作能力进行监督和综合评议,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法官素质和案件质量的提高。
支持法院实践司法为民宗旨
10年前,日照没有几处象样的人民法庭。有些偏远山区来城镇法庭打官司的当事人,要徒步往返几十公里甚至百余里,“诉讼难”成为人民群众众口一词的抱怨。
为解决这一问题,法院决定开展“人民法庭建设年”活动,在全市掀起建设规范化人民法庭的热潮。向市委、人大汇报后,市委、人大立即行动,协调计委、城建、土管等有关部门,大力配合,在规划、设计、选址、用地等环节上,大开绿灯。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至2006年底,全市法庭建设共投资3152.8万元,完成建筑面积29272平方米,23处法庭庭均1273平方米,法庭布局均衡,群众诉讼方便。
法院以基层法庭为中心,依托调解室和农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庭、站、点与联络员紧密结合,覆盖整个辖区的纠纷预警信息网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司法联络员、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各区县65%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人民调解阶段。
“司法是依赖民众的信任而生存的”,在审议今年的法院工作报告时,来自五莲县的市人大代表李中娟认为,司法公开要以公开审判为载体,以信息化技术为手段,着力推进网络公开。通过网上立案、审判和执行进度查询等举措,依法全面实现“阳光审判”。司法为民不是表面功夫,要让群众感受得到。
针对人大代表们的提案与建议,日照法院在司法为民方面下足了功夫。中院建立健全了集立案审查、财产保全、诉讼指导、来访接待等8项职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使群众诉讼更加方便快捷;为解决当事人反映的“信访申诉难”问题,建立“院长周三接访日”制度,向来访群众敞开大门,开通上下级法院视频,现场交办来访案件;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大量发生,受害人依法理赔程序繁琐的问题,全市5个道路交通事故法庭与交警队同院办公、衔接业务,实现报案出警、财产保全、诉讼调解、赔偿款过付等“一条龙”服务;去年主动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93万元,向58名生活陷入困境的申请执行人、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1万元,(责任编辑:融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