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法庭”进乡村 服务春耕受欢迎
“真没想到,我只是昨天到法院‘问’了下情况,法官就来帮我解决了麻烦。我买水稻种子的钱有着落了,不会耽误农时、农事。”4月7日,当事人董某连连握着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车载法庭”法官的手表示感谢。
原来,董某在家养了一头水牛,每年春耕时,帮助住在山里面的农户家耕田,能赚取自家春耕所需的种子、化肥钱及家庭所需的部分开支。今年3月26日,董某与本村的李某约定,自3月28日开始,由董某带上自家的水牛帮助李某耕田,同时约定连人力和牛力每天160元工钱,董某用4天时间耕作好李某的一亩多田,全部耕作好田后,由李某一次性将工钱付给董某。
到了要耕田的那一天,董某的牛开始生病,耕作的速度明显比以往慢,导致董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李某要求耕作的田,影响了李某的耕种计划。为此,李某表示,只愿意支付500元钱给董某,而董某则认为,无法在双方事先约定的时间内耕完田,是由于耕牛生病了,并不是自己故意拖延时间,为了能及时耕作完李某的田,自己仍坚持每天牵着自家带病的牛到李某田里进行耕作,看到牛受累,自己的心难受死了。再说,自己还是把李某的田全部耕作完,并没有给李某造成什么损失。所以董某认为,李某只给500元钱,于法于理于情都无法接受。
4月6日,进城办事的董某抱着试一试的想法,顺便到了铜鼓法院立案大厅,想问问法官能不能帮他要回工钱。立案庭法官热情接待了董某,在了解了情况后,法官建议董某暂时不要起诉,并告知董某,“车载法庭”第二天要到他邻村巡回审理一个案件,可能会在上午大约十点左右顺便到董某所在村帮董某解决纠纷。
4月7日,“车载法庭”如约来到董某所在的村庄,在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下,李某将640元工钱当场如数付给了董某,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据了解,春耕时节,铜鼓法院加大“车载法庭”巡回办案力度,积极能动司法。特别是涉及到种子、化肥、用水、劳资等涉农纠纷时,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确保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耽误春耕,受到了农民群众的一致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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