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产业未来五年重塑:树立“平台为王”理念(2)
平台拓展媒介新业态
媒介融合的推进是从“产品为王”向“关系为王”的转换。当前,有学者认为传媒作为产业的经济本质是一种关系经济形态,这里的“关系”即事物之间的联系。就新闻传播和传媒产业而言,关系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新闻传播系统内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生产关系),二是新闻传播与社会系统之间的关系,从而形成一张从微观、中观到宏观的关系网络。
建立模式。当下新旧媒体的博弈和竞争中,关系模式定位与选择对传媒产业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关系竞争的主要方面将体现为关系模式的优势比拼。然而,真正的问题是如何建构一种具有产业优势的关系模式?
在我国“三网融合”的主导权之争中,播控权是核心诉求,电信部门坚持无播控无融合,但播控权最终仍然被广电部门获得,偏偏广电自身网络未能实现整合,而且没有独立的国际互联网出口,宽带网络双向改造的基础也十分薄弱,因此让“三网融合”陷入了僵局。在“IT领袖峰会”上,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直言“广电是三网融合的最大阻力”。李东生认为在三网当中,通讯网、互联网都运营得很好,但是广电并非如此。在“三网融合”的进程中,广电既觊觎运营商的数据及互联网业务,又担心利益得失,以此心态进入竞争市场,于自身发展、于三网融合、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皆有害无利。可以说,广电网络并没有意识到当下传媒经济本质的转变:意义经济成为传媒经济的本质。技术产品只有转化为服务产品后,它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意义经济。
传媒产品与一般产品不同的是它除了自身效用外还有公共性,因为它涉及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这要求媒介不能用狭隘的自我行业视角对待整个传媒业的社会价值和意义建构,而要建立起一种新闻传播的关系视角。
构筑平台。应对媒介融合过程中的关系处理,一个重要的战略性选择就是构筑平台。平台本来是一个工程学的概念,指的是为了便于生产或施工而设置的工作台。带有“某种活动和工作得以运行的支撑”的涵义,后来引申到经济学领域并构建平台经济学。徐晋在其《平台经济学——平台竞争的理论与实践》中指出,“平台实质上是一种交易空间或场所,可以存在于现实世界,也可以存在于虚拟网络空间,该空间引导或促进双方或多方客户之间的交易,并且通过收取恰当的费用而努力吸引交易各方使用该空间或场所,最终追求收益最大化”。实际上这是一个服务平台,无论是工程技术还是经济管理,平台都具备一些最主要的特征:首先,它不直接生产实体产品,而是为生产某种产品提供某种服务;其次,它的服务功能就是集成各种生产要素;第三,它是在一定的空间(场所、系统、环境)里集成这些生产要素的。中国人民大学彭兰教授也认为,媒介融合的推进正是从“内容平台”到“关系平台”的转变。
衍生新业态。平台作为一种新媒介组织形态的出现,表明了进入媒介融合时代,单一媒体、单一产业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传统媒体须加紧建设全媒体数字化运营平台,加快单一媒体向全媒体的转型。与此同时,媒介平台不仅成为传媒综合服务提供商,而且可以形成传媒新业态。当下的互联网基本不进行内容生产却生命力愈发旺盛的原因是什么?因为它实际上是一个平台的概念。它以一种实现双方(或多方)主体互融互通的“通用介质”(标准、技术、载体、空间等)的形态实现着聚合。笔者在探讨传媒经济本质时,曾提出意义经济的概念:“意义经济是指媒介产品通过传播过程并使人们产生生产、流通和消费行为,从而实现其商业价值的活动。它包括三个组成部分:意义消费、意义影响、意义服务。”一般来说,媒体主要生产意义消费和意义影响。而媒介平台只是提供意义服务。搜索引擎作为一种网络技术产品本身并没有提供任何信息和内容,但人们可以通过它迅速地找到想要消费的传媒产品,从而获得所需的信息和内容。社交网络、微博等新媒介产品都具备这种意义服务的特征。意义服务就是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服务产品和聚合平台,为传媒经济提供运行的基本条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各种商业模式和经济形态。(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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