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喜欢赵薇,为什么痛恨“赵薇现象”?(5)
至于龙薇传媒背后的金主银必信,归属于某金融大鳄旗下,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龙薇传媒被证监会处罚,人人叫好,无人为其说话,显示出一边倒的民意。这究竟是为什么?
首先,人们对资本市场上的暴富一族没有好感。赵薇、黄有龙2014年12月斥资近31亿港元买入阿里影业,成为仅次于阿里集团的第二大股东,半年后减持2.56亿股,净赚5.888亿港币。根据阿里影业2014年年报,入股的Gold Ocean Media是黄有龙100%控制的投资公司。靠着资本运作和赵薇的名声,这对夫妇积累起五六十亿的身家,钱来得如此容易,脚踏实地的劳动者天然有种反感。
其次,明星的确有特殊价值,有“资产专用性”,但人们对明星的追捧也是有限度的。这几年,明星身价扶摇直上,一档综艺节目的酬劳就是好几千万,很多电影电视剧一多半预算都花在几个小鲜肉身上,从业内到社会本已议论纷纷。如果是在演艺与粉丝经济范畴,这也无可厚非,但利用名声跨界东搞西搞,炒高股价再减持获利,留下一地鸡毛,则再喜欢他们的韭菜也会有上当受骗的感觉。票房挣得再多,都是你的本事,而靠光环拉升人气、在股市牟利,那是不义之财。
中国人口众多,因此名人明星都很容易获得“人口红利”,众人拾柴、万众抬轿,其实是大家给名人明星“赋能”。一开始他们可能还有点心虚,弄着弄着就觉得自己真是那么回事,天生我才,天纵英才,于是“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了。古话说,“结刍为狗,用之祭祀,既毕事则弃而践之”,芸芸众生都不过是工具而已。
其实不止演艺圈,环顾中国商界,也存在着万众为某某企业家赋能的现象。英雄创造历史,人民创造英雄,这是相互赋能的过程,因此谦卑与感恩是英雄最不应该忘却的态度。但很可悲,名利场的赢家总是会被数字冲昏头脑,忘了离开人民的大地他们什么都不是。
平民百姓的确无法和明星富豪比赛物质实力,但他们有一种权利与天地一样永恒,就是平等与尊严。一旦他们感到某些明星和富豪把他们的追捧当成自傲与自肥的资本,从追捧到抛弃和蔑视,也就是一步之遥。
这种可以称之为民众正义的情绪的酝酿非一日,赵薇和黄有龙刚好撞到了监管的枪口上,从交易刚公布,媒体就开始深挖他们的历史和银必信的历史,数落他们过去低吸高抛的游戏,那个清纯质朴、认真做事的赵薇变成了名利场上出出进进的资本玩家。以此为背景,证监会能不特别关注吗?
黄有龙肯定有过艰苦打拼的经历,他的聪明和善解人意也不是什么缺点,跟历史上官商勾结的证券市场案件比,他的违法信披行为也不是大恶,但今天的资本市场上,人们对一个来路不明、总在近水楼台炒买炒卖的非生产性的富豪,能有什么好感吗?毕竟,中国中小投资者这么多年受到的伤害太大太深!
在某种意义上,赵薇被过度指责了,但“赵薇现象”的发生是必然的。民众越是对自己的现实命运焦虑,就越是对那些加剧社会分化、且对社会进步没有建设性推动作用的资本玩家痛恨,这就是“赵薇现象”的本质。
从“镀金时代”到“进步时代”
在更广的意义上看“赵薇现象”,折射出的是从普通民众到监管部门,对那种浑水摸鱼、乱中取胜、突发横财、金权肆虐、充斥着掠夺气息的粗鄙化市场的愤怒。(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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