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与中国信通院签署业务合作协议(2)
2、实地调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综合与专题调研,全面掌握本地信息通信业的市场热点、特征及监管政策的动态变化,积累研究案例与管理经验。
3、咨询研究:双方通过委托咨询与服务、组建联合项目组、特邀项目顾问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信息通信领域的项目合作。
4、业务互助:双方在监管平台搭建、行业发展监测分享、监管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探索强化行业监管能力、提升监管水平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5、会议与培训:根据实际情况,整合各自资源,共同组织专题论坛和合作研讨会。充分发挥国家级研究院的人才优势,开展工业互联网、5G、云计算、大数据、大视频等新技术、新业务讲座;支持湖北广电或行业内组织召开的各类年会、论坛、研讨会、政策法规培训会等的专家授课和支撑;在行业监管、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提供师资支撑。
6、信息共享:定期交流与行业发展、市场监管相关的重要信息,包括电子和纸质刊物、研究动态和信息跟踪报告等。
四、签署合作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业务合作协议的签署及实施,有利于统筹整合产学研用优势资源,把握行业发展与政策监管的趋势,提高公司在工业互联网、5G、云计算、大数据、网络与信息安全、大视频等重大领域的战略定位,进一步促进湖北广电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的转型升级。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该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本公司将根据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后续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请参照该公告全文。
2、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3、备查文件: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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