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提名何威风高福安郑东平蔡曼莉为第九届董事会独董候选人(2)
高福安先生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高福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高福安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郑东平,男,195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法法学硕士,中国律师执业资格,先后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美国密歇根大学访问学者,现任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其研究生毕业后曾供职于武汉海事法院和湖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先后担任湖北郑东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和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担任湖北省法学会国际法学会理事、湖北省政府律师顾问团成员、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法律顾问、湖北省外事外侨办法律顾问。现为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湖北省长江产业基金、湖北省宏泰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郑东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郑东平先生不存在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郑东平先生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郑东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郑东平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蔡曼莉,女,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4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2002年至2015年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先后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副处长、监管一处处长,并担任上市公司监管部会计与评估小组组长;2015年至今任和易瑞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2016年至今兼任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18年至今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000063)、上海飞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03868)独立董事。蔡曼莉女士在资本市场领域的咨询、股权投资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蔡曼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蔡曼莉女士不存在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蔡曼莉女士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蔡曼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蔡曼莉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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