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公布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2018年5月21日上午,融合网|DWRH.net小编看到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可简称“湖北广电”)对外发布一则标题为《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以下为该公告全文——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3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6,217,4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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