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武汉投资有限(2)
经营范围:有线数字电视产业的投资及运营管理;有线电视网络设计、建设、管理、维护;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服务;有线数字电视技术的开发及应用;有线数字电视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安防工程设计及施工;网络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承接智能建筑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家装设置布线;影视剧、动画片、影视广告、影视专题片的策划;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智能家居设施销售、安装;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武汉投资公司资产总额为15.12亿元,净资产总额为11.09亿元,营业收入4.44亿元,净利润1.32亿元。
三、吸收合并的方案及相关安排
1、本次吸收合并按照《公司法》以及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由公司作为存续方,吸收合并武汉投资公司。武汉投资公司作为被吸收方,在吸收合并完成后注销其法人资格,武汉投资公司的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业务、用工等法律合同及关系由公司承继,武汉投资公司员工按照公司法、劳动法及公司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吸收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东均不发生变化。
3、双方分别履行各自的法定程序后,公司将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加强与工商、税务、广电、物价等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涉及的审计、税务、工商、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等事宜。
四、吸收合并事宜的审议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是实现全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的要求,是完善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管理模式的要求。
2、被吸收的武汉投资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3、本次吸收合并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且有利于公司的资源重组整合,减少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六、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与吸收合并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至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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