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拟向其全资子公司传媒网络增资44.25亿(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增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推进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增资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介机构意见
湘财证券作为本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华数传媒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传媒网络增资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其他
为高效、有序地实施募投项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需要办理传媒网络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及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以推进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授权期间为相关股东大会通过后至募投项目存续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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