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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模式的启蒙运动(3)

来源:财新《新世纪》 作者:覃敏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2-11-29 13:12 
核心提示:青涩的市场 中国的节目模式市场看上去红红火火、热闹非凡。但业内人士大多清楚,中国的节目模式市场尚处于培育期,仍像毛头小子一样青涩。 现在,中国的节目模式市场不仅价格低,而且盈利模式单一。彭侃告诉财新记

青涩的市场

中国的节目模式市场看上去红红火火、热闹非凡。但业内人士大多清楚,中国的节目模式市场尚处于培育期,仍像毛头小子一样青涩。

现在,中国的节目模式市场不仅价格低,而且盈利模式单一。彭侃告诉财新记者,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授权费用有所不同,在人口较多、电视业较发达的欧洲国家如德国、法国、英国以及日本、美国,授权费通常可达2万-3万美元一集;澳大利亚以及欧洲小国,授权费用大约是1万-1.5万美元一集,“中国的授权费用则要低得多”。

杨媛草坦言,在国外节目模式版权市场,版权方一般会获得节目总收入20%-30%的分成,但在中国,常常是一口价买断,按照分成比例算,不到节目收入的5%。刘熙晨也向财新记者证实,在中国,大型节目模式版权一季的购买费用约为100万-200万元。

据刘熙晨预计,今年中国节目模式市场将累计实现30多季节目模式的引进,总收入约为2000万-3000万元。而2011年,全球50家大型模式公司在欧洲市场上模式销售额达到20.2亿美元,相比2010年增长了8.4%。

除了授权费用,国外的版权方往往还会要求分享节目制作商在相关市场的收益,例如特许商品经营、短信和电话投票收益等。在成熟的欧美模式市场,模式的综合收益远远超越单纯的节目授权本身,广告覆盖、制作利润、海外销售、衍生品授权在各个层面充实了模式授权的有形与无形价值,形成一条成熟的产业链条。一般,一个成熟的节目模式可为版权方带来4000万-5000万美元的回报。但是在中国,由于电视台的强势地位,版权方目前仍只能取得固定收益,很难拓展衍生产业。

从市场主体层面,国内从事节目模式版权交易的企业多为中小型公司。其中,真正以节目模式作为核心业务的企业,目前中国市场上仅有世熙传媒、IPCN、创意亚洲三家公司,乐正传媒等公司尚在起步中。

除此之外,一些拥有广电背景或相关资源的个人也想分羹节目模式市场。“操作很简单,他们一面向熟悉的电视台推销版权,一面找各大版权公司买版权,左手进右手出,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很普遍,导致整个市场相当混乱。”一位业内人士称。

“我们都没有自己的节目模式版权,都是代理国外节目模式版权,在国际市场上没有话语权,处境很惨。”在刘熙晨看来,一个真正的节目模式公司必须能够真正生产节目模式,了解节目模式的规律,否则光做代理就是一个掮客。

据杨媛草介绍,今年10月份IPCN设立了体育版权事业部,明年IPCN将会有四档大型自制节目模式输出,将打造“节目模式+节目制作+节目服务”的全业务链条。刘熙晨则称,世熙传媒明年将会输出8-10档节目,营收预期超过1亿元。目前,世熙传媒已启动首轮融资,预计募集资金5000万元,主要用于节目模式的生产制作。

中信证券一位分析师认为,三到五年内,中国节目模式市场并无上升前景。一是买家主要集中在地方卫视,盘子就那么大;二是各大卫视压价厉害,节目模式版权价格上涨空间不大。

杨媛草亦称,中国的节目模式市场波动比较大,购买版权的电视台并不稳定,可能因为购买的某个节目模式未达预期效益就放弃以后的购买。实际上,未达预期可能并非节目模式不好,而是由于制作能力不够、本土化没做好以及政策管制等因素,但很多电视台不理解,这对中国的节目模式市场伤害很大。

接受财新记者采访的多家模式公司一致表示,在政策、市场等宏观环境不变的情况下,单独做中国的市场肯定做不大,一个模式一定要往全世界卖,做国际模式生意才能挣钱。(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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