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电视台 >

央视正式告别“末位淘汰” 新“栏目评价体系”揭秘(3)

来源:中国广播影视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15 10:15 
核心提示:末位淘汰制的主要管理手段是罚劣。央视自2002年开始实施《节目综合评价体系方案》和《中央电视台栏目警示及末位淘汰条例》,以客观评价、主观评价和成本评价三项指标作为栏目评价的基本指标,其中,客观指标是以收

“末位淘汰制”的主要管理手段是“罚劣”。央视自2002年开始实施《节目综合评价体系方案》和《中央电视台栏目警示及末位淘汰条例》,以客观评价、主观评价和成本评价三项指标作为栏目评价的基本指标,其中,客观指标是以收视率为基础,兼顾频道、时段、节目类别等因素之后获得的栏目收视表现的量化值,主观指标是专家、领导对栏目评价的量化值,成本指标则考量栏目的投入产出状况。依据“先评价、再警示、后淘汰”的操作规程,对半年不达标的栏目实行栏目警示和末位淘汰。

“应该承认,‘末位淘汰制’在前几年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过去台里栏目多且同质化严重,不易管理。实行末位淘汰制后,各频道每年都有栏目被淘汰,频道内的栏目数量目前已经淘汰到了相对合理的范围内。”王建宏说。

但同时,“末位淘汰制”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学乖了的栏目往往通过削减开支等手段,提高名次,就避免了惨遭淘汰的命运。据称,那时一些栏目制片人习惯于“向下看齐”——紧盯着后面几个名次,如果没有自己的栏目,一颗悬着的心就放下了。

而新方案则以奖优带动罚劣。每季度公布全台综合排名前三十名以及频道内部的栏目排名,每年进行品牌栏目评选,给予进入全台前三十名的年度品牌栏目以重奖。年度品牌栏目评选实行考评入围、台分党组会定评两级评选制度,即台总编室提交排名前四十位的栏目名单,最终由台分党组决定最终结果。

“以正向激励带动负向激励,以奖优带动罚劣,变硬性淘汰栏目为主动置换栏目,这是新方案的设计原则。”王建宏称。

每季度公布的频道内部栏目排名,为频道的布局、栏目调整、改版、淘汰、置换提供了参考和依据,成为频道制下总监进行栏目管理的工具,有利于实现全台宏观调控和频道内部精细管理的对接。

与之相配套的措施是,中央电视台每年拿出一笔专项的新栏目研发基金,鼓励栏目创新创优。“虽然没有硬性规定频道一定要出台几个新栏目,但这些日子我们都没闲着,有时一星期要开两次编委会讨论新栏目方案,各频道的研发热情都很高。”王建宏告诉记者。

如何“重视”收视率但不“唯”收视率?

“重视收视率,但不唯收视率”,这句话在多个场合被反复提及,但如何理解并实践?

在央视新的栏目评价体系中,客观(定量)部分——传播力指标,由收视率调查数据转换计算获得,权重占比50%。记者从侧面了解到,在初稿中,传播力指标的权重设置为40%,经过试测后作出调整,最终定为50%。记者提出疑问,最终比例如何得出?权重调整又出于怎样的考虑?

“央视从来没有把收视率当作唯一的考核指标,收视率所占的权重在全国来说是不高的。”徐立军告诉记者,指标权重的设计是管理意图的表现,期间经过了不断调适的过程。

最初进行指标设计的时候,总编室召集各频道总监召开征求意见会,大家共同的担心是,这个新推出的体系会不会颠覆市场共识和广告市场的判断,几位频道总监当时就提出,收视率部分的指标占比不能低于50%。

负责方案设计的小组也经过了反复的测算,把传播力指标分别设为40%、45%、50%、55%等不同的权重,分别对栏目进行排名,由此产生了不同的结果,依据管理目标的要求,最终把权重定为50%。最后通过把试测结果和广告收入排名结果作对比,证明该体系与广告市场的判断并没有大的冲突——试测排名靠前的栏目,广告收入也不错。(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