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广电网络的付费模式思考(2)

来源:新疆广电网络 作者:陈长伟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3-28 17:21 
核心提示:其次看OTT,在定价上,由于受制于政策管制等原因,OTT并不能提供直播频道,这也就失去了按月收取基本收视费的基础;在内容上,OTT由于直接与互联网对接无疑是最丰富的,但由于前期主要还是圈地阶段,内容收费的并不

其次看OTT,在定价上,由于受制于政策管制等原因,OTT并不能提供直播频道,这也就失去了按月收取基本收视费的基础;在内容上,OTT由于直接与互联网对接无疑是最丰富的,但由于前期主要还是圈地阶段,内容收费的并不多,以未来电视、芒果TV为代表已经开始尝试包月、按次点播等,但远未形成规模。在创新型增值业务上,OTT目前也开展了广告、教育、音乐、电视商城、游戏等业务,但起步较晚,还未完全成型,考虑到OTT的开放互联网形式,这一块还有很多潜力可挖。

相比于IPTV、OTT等直接与广电网络在电视屏的竞争,网络视频目前的商业模式也较为简单,广告、付费视频以及关联业务的流量导出,占主导的还是广告,这一块与电视台的竞争更强烈一些,对广电网络更多还是补充关系。

说了这么多竞争对手的事情,我们可以感觉到:

1)在入网初装费、基本收视费落地费等广电网络的基本业务收入上开始受到一些不太严重的冲击,入网费很多地方的发改委和物价局都想取缔,有CPI的考量,也有事业属性的考量;基本收视费由于IPTV等替代品的增多和捆绑搭售甚至免费,用户的价格敏感度是上升的,不仅涨价难,用户都有降价的预期;落地费这种实质为上星频道的广告传输费其实也不可持续的,一来其它传播渠道多了,广电网络不再唯一,二来卫视市场寡头垄断愈发明显,人家可以携好的内容绑架用户,比如要是用户收看不到《爸爸去哪儿》的直播那还不闹翻天,这种相对畸形的上下游关系需要变通。

2)广电网络的付费视频业务则受到的冲击比较大,人家的内容丰富,有很多还是免费的,凭什么付费看广电网络的收费内容呢,现在很多地方的付费视频业务其实是跟着机顶盒捆绑下去的,跟IPTV跟着宽带捆绑下去一个道理,降低用户价格感知,后续的续订率还是存疑的,这一块需要广电网络整合全行业的力量拿好、新、精的内容,还需要在编排、运营、营销等方面培养自己的人才,光靠一个华数的力量是不行的。

3)广电网络的创新型增值业务受到的挑战应该是最大的,首先IPTV、OTT都有全程全网、全国运营的网络与业务平台优势,广电网络相对割据;其次,在支付手段(渠道、安全、回款)上IPTV、OTT也远比广电网络走的快,电信卡BOSS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电信卡支付等,都解决了新业务的实时在线支付问题;还有就是人才及体制优势、运营与营销上的优势等,不一而足。当然如果能从家庭娱乐入手,发挥大的服务平台优势,在一些业务上有所为、有所不为,也并非没有机会,但肯定没有互联网的盘子大,这一点不应该好高骛远。

归纳成几句话就是:基本收费业务渐受威胁,付费视频业务压力不小,创新增值业务仍需努力。一些没有及时整转和双向网改的省网将逐渐面临生存的绝境,而具备多业务开展基础的省网需要进一步市场化,找死总是比等死强的。

广电网络付费业务的进一步思考

上面讲了这么多,核心是3个问题:1)我们有好的内容让用户付费吗?;2)我们有好的业务让用户付费吗?3)我们有好的支付手段让用户付费吗?这些我们称之为工具类的竞争,大家有招有式的比划着来。

但是还有一种竞争不是工具层面的,他跟你在模式上竞争。这方面玩的最好的是互联网,也就是大家大谈特谈的互联网思维,其实人家的免费只是表象,模式才是大杀器,付费模式有用户付费,也有企业付费,还有政府付费,关键在于积聚人气,再转化为“商气“。

早期在电子商务平台上领先的是主推收费平台的易趣,但是淘宝推出了免费频道,在上游积累了大量商户,下游积累了大量用户之后,淘宝逐渐依靠广告费、促销费、交易提点等实现了对易趣的大超越。

早期在网络游戏市场大行其道的是付费游戏,这抬高了游戏的用户进入门槛。后来有互联网企业打出“免费玩游戏“的口号,通过增值业务的道具收费,甚至搞类似于1元/次的道具抽奖形式,赢得了大量用户。时至今日,免费网络游戏已经成为市场主流,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互联网游戏大佬们赚的盆满钵满。

再比如大家都知道页面展示类广告是到达率低、曝光效果低,商业价值也不高。以360为首的公司人家想出了在页面搞幸运大抽奖的招数,大家都奔着免费抽奖去了,间接的也提高了广告的达到率和曝光效果,一举多得。还有人家百度搞的竞价排名模式,向用户免费,首先服务于中小企业主的广告需求,后来那些大企业主就自己找上门了,硬是超过了服务于大企业主的大央视。

说来说去,互联网的一切根基还在于用户,有了用户才有机会尝试各种付费模式。所以小米成立了支付公司,因为他靠所谓的“成本价卖手机”和MIUI圈了一大把用户,只要打通支付环节,电商、游戏娱乐乃至互联金融都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这不也是付费模式吗?

其实广电、传媒业在付费模式方面的探索也还是有一些的,比如在线上线下联动上面。现在有一些地方纸媒集团的新媒体业务,单就网站而言那是必亏无疑的,但是人家将线上平台看成一个集聚人气的地方,通过线下的交易会、博览会等形式获得收入,整体盈利却是不错,广告收入占比还不大。现在有一些专业性付费频道开始走这个路子,虽说是不得已的办法,但起码创出了一条路子。(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