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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中国互联网电视市场专题研究报告简介

来源:中广互联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11 23:03 
核心提示:中广研究作为专业研究机构,期望通过本报告帮助推动相关参与者(特别是内容商、牌照商、终端厂商与相关金融机构)认清中国互联网电视发展形势与产业现实,最终促进理性投资和产业链紧密协作,克服未来挑战。

(一)报告目的

本报告系统地阐述了中国互联网电视发展现状,政策监管的推进情况以及互联网产业链各方的发展实践,并对相关发展趋势做了深入分析。

中广研究作为专业研究机构,期望通过本报告帮助推动相关参与者(特别是内容商、牌照商、终端厂商与相关金融机构)认清中国互联网电视发展形势与产业现实,最终促进理性投资和产业链紧密协作,克服未来挑战。

(二)研究范围

本报告主要主要涉及如下问题:

1、互联网电视监管政策分析

包括三个方面内容:(1)互联网视听服务早期监管规定;(2)近年互联网电视监管规范;(3)当前核心监管规范。

2、国内互联网电视发展现状

包括两部分:(1)终端厂商发展现状;(2)互联网电视标准发展现状。

3、互联网电视产业链分析

包括两个方面内容:(1)产业链运营结构;(2)产业链参与者市场动向。

4、互联网电视趋势分析

包括五个方面内容:(1)政策趋势判断;(2)市场及应用前景;(3)终端形态及前景;(4)技术/系统走向;(5)产业竞合格局。

(三)报告特点

(1)本报告对中国互联网电视发展现状做了系统的描述,并对互联网电视产业链做了深入的分析与趋势预测,有助于客户全面理解与把握互联网电视的发展情况与趋势。

(2)报告通过观察早期及近期的行业政策变化和监管动态,对互联网电视相关政策做了深入阐述及趋势分析;既把握整个政策走向,又厘清具体环节的政策影响因素与可能走势,有助于客户综合把握长期政策因素与现实政策影响。

(3)报告引用大量数据与事实,在行业层面和企业微观层面对互联网电视领域的发展状况、战略模式及竞争态势做了深入分析。有助于客户在产业层面上做出准确而有效的商业策略判断。

(四)适用读者.

互联网电视内容牌照商,内容与应用服务提供商、媒体机构

互联网电视终端设备商

广电及电信运营商

技术提供商、技术标准组织

投资机构及相关研究机构

(五)观点选摘

1、2011-2012互联网视听业务整体监管趋势判断

从2010-2011年具体实践来看,广电总局在新媒体的布局主要包括IPTV、互联网电视、网络电视台、手机电视这几个领域,具体主要是通过牌照政策推进新媒体发展,包括CNTV、国际广播电视台、安徽电视台、湖南电视台等在内的广电机构获得IPTV、互联网电视、网络电视等相关牌照。在形成对PC互联及移动互联网视听业务的监管规范后,下一步监管政策的重点将转向互联网向电视屏输送内容这一形态,互联网电视以及智能电视必将纳入监管范畴。但是在终端形态趋于一致、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导致互联网越来越具有穿透性的背景下,中广研究认为总局的相关监管政策将会有所调整,在保护行业利益的情况下以缓解各方诉求。从现有市场格局分析,这一调整极有可能是在牌照制基础上通过扩大牌照商的内容合作权限,并适度提高运营灵活性。(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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