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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的主线与反思

来源:中国电子视讯 作者:包冉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8-10-30 12:07 
核心提示:距2010年1月初《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5号文)颁布已过去整整一年时间,三网融合这个富有中国特色的产业定义,在365天的探索与实践中,效果显然是不如人意的。

时间过得很快。

距2010年1月初《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5号文)颁布已过去整整一年时间,三网融合这个富有中国特色的产业定义,在365天的探索与实践中,效果显然是不如人意的。

 衡量三网融合的效果,无非三个方面——其一,产业总量有无新增的价值;其二,用户需求有无创新的满足;其三,产业链环境有无繁荣的促进——2010全年统计数据暂未出台之际,无法对上述三个判断做定量描述,但从定性的角度看,答案更近于“否”。

自然,一项国策的推进与落实,总需要一定的产业周期,但在长达十年的博弈之后,三网融合的政策开闸,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这其中就有必要进行现实梳理与理论反思。

政策、技术与需求,是回望2010年时三网融合发展的三条主线,循着这些主线,反思问题实质,构成本文的基本路径。

主线之一:政策

【反思】公共物品的供需平衡

在政策层面,三网融合的2010无疑是给力的。上至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广电总局、文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央行等国家部委,下至各试点地区的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推进政策与文件,涉及战略框架、产业扶持、行业监管、部门竞争等各个环节。(见表1)

政策的具象化产品是牌照,即三网融合相关业务的进入资格与运营资质,比如集成播控类牌照(包括IPTV、互联网电视和手机电视)、增值服务类牌照(SP/CP)、基础网络类牌照(包括骨干网、接入网、基础网关和IDC等)。

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原则上有限度放开了原本条块分割的进入与运营壁垒,比如广电与电信之间的壁垒、专网(广电+电信)与公网(公共互联网)之间的壁垒——前者的实例如IPTV、VOIP,电信与广电的运营主体可以相互进入,并交错合作;后者的实例如民营视频网站,其运营资质得以再度确认,并成功实现IPO、进而在业务层面实质进入三网融合的产业视野,乐视、优酷都可视为阶段成功案例。

政策和牌照,属于经济学上的“公共物品”,即公共使用或消费的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一般不能或不能有效通过市场机制由企业和个人来提供,主要由政府来提供。

那么,牌照是多一点好,还是少一点好?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以互联网电视为例,从央视国际、百视通和华数,到南方传媒、湖南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半年之内已有六张牌照颁发或平台通过验收,这样的供给力度和速度都是惊人的。

 惊人未必惊喜,因为牌照发放之目的是降低市场进入壁垒、打破条块分割,从而引入更多的产业参与者,做大整条产业链。发放多张牌照,理论上是服从于上述目标,但考虑到中国广电行业长期以来“属地管理、条块分割”的事实,还要考虑到“客户端内置”这一互联网电视的技术规范特征,使得牌照拥有方很容易成为新的条块分割者。只不过,原先是通过行政强制和广电网的城域属性来实现分割,现在是通过牌照权限对峙和互联网电视的客户端来实现分割——其结果,是终端厂商在选择牌照合作方时,难以实现最优选择,全线跟进,成本上升、效率下降;用户在购买终端时,一样要受到严格的地域限制。

作为基于互联网公网的带有虚拟专网性质的新业务,互联网电视对三网融合的产业意义,是利用公网通达性,在安全监管前提下,打破传统广电行业的地域分割,消弭频道传输的落地限制,化解中国电视频道总供给过剩、区域供给不足的矛盾,进而形成内容为王、服务为王和功能为王的发展新格局——其实,做到这一点并不难,技术、标准和功能的统一性、开放性是关键,即牌照发放时要坚持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并落实为技术体制保障,这样才能带动产业链下游的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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