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政厅安徽广电局印发《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
2019年10月24日16:08,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官网“网站首页>政务公开>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信息公开>信息浏览”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 《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 《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皖财教〔2019〕925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
为规范和加强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271号),以及财政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广播电视发展实际,省财政厅、省广播电视局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271号),以及财政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广播电视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由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我省优秀电视剧、广播剧、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广播电视节目(栏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等的创作生产和宣传发行等。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坚持“突出引导、择优扶持、注重效益、严格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 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分为扶持资金和奖补资金两类。
(一)扶持资金使用范围
1.对列入国家或我省重点选题的电视剧、广播剧、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等拍摄制作进行扶持。(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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