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管理机构 >

湖南省出台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实施意见(3)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李霄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8-12-03 11:54 
核心提示: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充分利用现有无线发射转播台站资源,2018年底前完成全省100座县级以上高山台站和39座乡镇电视站的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地面数字电视频率统一规划,实施
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充分利用现有无线发射转播台站资源,2018年底前完成全省100座县级以上高山台站和39座乡镇电视站的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地面数字电视频率统一规划,实施省级电视节目的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2020年前实现全省省级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

2.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有关建设规划,实施“十三五”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二期建设。支持承担转播中央广播电视节目任务、直接覆盖农村地区的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完善基础设施。重点加强台站机房、道路、给排水、围墙等基础设施建设。

3.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统筹利用现有广播电视资源,建设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加强我省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的日常运行维护保障、管理与监督考核,夯实村村响向我省农村居民提供灾害预警和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服务的基础。加快构建省应急广播“一横一纵”系统平台,横向接入省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和省级广播电台节目播出系统,并与各部门公共灾害预警信息系统作相关对接;纵向接入国家应急中心系统和中央广播电台对农节目系统,以及农村广播村村响县级播控平台。

4.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媒体监测监管云平台。2020年,完成全省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媒体监测监管云平台建设,实现对广播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互联网视听媒体的信息安全监测与内容安全监管,保证广播电视户户通建设效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责任。各级政府是本地区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广播电视户户通工作协调小组,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要切实把做好广播电视户户通相关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纳入扶贫攻坚计划,作为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强化协调服务,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加强基层技术、管理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努力提升服务的层次和水平。

(二)加大资金投入。全省各级政府要把广播电视户户通相关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承担本级无线发射台(站)、转播台(站)、监测台(站)等广播电视公共设施和机构的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资金。各级广电部门、财政部门要保证专项经费的合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所需资金的扶持力度。

(三)完善支持政策。(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