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法规出台 广电媒体面临怎样的新机遇?
近日,国家网信办重磅发布新修订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简称新版规定),并随即发布《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两条配套新规。这些新规定的出台非常及时必要,具有重大意义!
1.新版规定的出台,是习近平总书记“党管媒体”“导向全覆盖”新闻舆论工作思想在互联网新媒体领域的全面贯彻落实。对于规范互联网新闻传播秩序,确保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在互联网空间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2.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八个讲导向”要求落实到法规当中。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新闻舆论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讲导向,都市类报刊、新媒体也要讲导向;新闻报道要讲导向,副刊、专题节目、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时政新闻要讲导向,娱乐类、社会类新闻也要讲导向;国内新闻报道要讲导向,国际新闻报道也要讲导向。“八个讲导向”明确宣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是所有媒体的普遍原则和共性要求。所有新闻媒体都必须以导向为根本、视导向为生命,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穿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互联网新媒体也不能例外。
3.新版规定是对多年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实践经验和一般规律的总结。新版规定把在实践中摸索出的一些经验做法、管理理念上升到了制度层面,为下一步建立健全全面系统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制度,完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奠定了基础。
4.新版规定的创新点。新版规定为当前新闻信息服务领域涌现出来的新媒体、新平台、新应用、新业态提供了法律规范和保障。新版规定引人注目的变化就是,将新媒体、新应用、新平台纳入管理范畴。第五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与此同时,新版规定也正式以法规形式确立了上述新媒体、新应用、新平台作为新闻信息传播载体媒介的重要地位。新版规定还明确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准入门槛,严格了采、编、转载、总编辑把关等行业规矩,要求互联网新闻采编人员须持记者证上岗,禁止“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干预新闻信息呈现或搜索结果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这是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管理迈出的新的一大步,为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法规保障。
5.广电媒体应把握新闻信息采编优势,提升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领域的地位。一是应强化新闻立台,巩固和扩大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方面的优势,把握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机构合作的主导权。二是加强和改进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的议程设置,提升话语权。三是发挥独特优势和主体地位,增强在新闻信息服务领域的市场运营能力,着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四是做强做大音视频新闻。音视频新闻是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主流形态。各级广电媒体应抢抓机遇,始终如一做强新闻主业,打好优势牌,端好“金饭碗”,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升竞争力,担当起主流媒体的责任使命。(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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