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4)
(二)2014年中国网络版权的社会保护
1. 权利人主体的自我保护情况
互联网企业开展多种合作形式,建立维权平台,推动产业发展
2014年,互联网版权相关企业以社会责任为重,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版权保护机制,逐渐扭转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而忽视了网络版权权利人利益的局面:2014年3月,迅雷联合北京版权保护中心、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等机构,承办CC2014中国互联网版权保护行动计划,通过与多家版权机构的合作,将整个互联网版权维护行动变得更加平台化和透明化,为未来互联网版权的维护行动的顺利进行铺好道路;阿里巴巴和微软签署合作备忘录,联合打击在淘宝、天猫平台展示、发行、销售、出口涉嫌侵犯微软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产品、服务或信息的行为,避免消费者因为诱导而下载盗版微软产品的网页、内容、图片、链接等信息。
社会公众版权意识增强,越来越多的原创作者选择司法手段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4年,伴随着各大互联网巨头对核心版权资源的争夺、“剑网行动”的全面开展、快播、人人射手字幕组等“免费午餐”的取缔以及面向社会公众的各种版权宣传普及活动的开展,推动了全民版权意识的提高。作为网络作品的权利主体,越来越多原创作者在版权受到侵害时选择用法律工具维权:2014年9月,知名小说《推拿》的作者毕飞宇和人民文学出版社起诉编剧陈枰和西苑出版社以长篇小说名义出版《推拿》一案胜诉,成功维权;媒体人贾志刚5年前创作的《贾志刚说春秋》至今仍在全国各大书城和网上书店畅销,却被长期严重侵权,历经两年维权,2014年11月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涉案出版社和佛山人民广播电台侵权成立,贾志刚胜诉。随着国家不断加大版权保护的宣传力度,越来越多的权利人开始勇于争取自身合法权益,有力的推动了版权保护环境。
2.行业组织的版权保护情况
2014年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积极配合“剑网”行动,充分履行自身职能,增强维权力度
2014年,面对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的挑战,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积极配合“剑网行动”等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将维护会员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在切实加强网络版权相关工作的同时不断完善协会自身管理:文著协整理会员投诉,帮助会员制定维权策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整理出典型案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对于部分网站未经授权转载摄影作品的行为,引导权利人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维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向监管部门提供举报线索,并协助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办案件;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2014年成立了影视作品维权委员会,有助于增强打击电影作品侵权盗版行为的能力,此举也是对“剑网2014”专项行动的呼应。
保护会员合法权益也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2014年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帮助会员维权工作上有许多亮点:2014年,在与苹果公司两次侵权纠纷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文著协正式启动对苹果公司的第三次诉讼工作;2014年年初,针对腾讯公司未经许可在互联网上提供海量音乐服务,音著协向腾讯公司发起第二波诉讼维权,最终与腾讯公司就解决网络平台上使用音乐作品所涉及词曲版权问题达成合作共识,腾讯公司也是继百度、酷狗后,又一家在集体管理的框架下通过协会主渠道统一解决网络音乐词曲版权的公司。该合作关系的建立有力地梳理了规范混乱的版权市场,为更多仍在寻求解决版权出路的公司铺平道路;从2014年起,影著协着手为会员单位提供个性化监控维权服务,根据会员的特点为其打造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既可以对盗版现象实施精确打击,还可以节省会员单位的维权成本、发挥协会的集约性优势。
2014年行业协会积极承担社会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
2014年,相关行业协会和组织承担政府职能转变后分离出来的社会服务工作,协助权利人维权,提供法律咨询和相关服务,保护网络版权,共同促进产业发展:2014年6月,中国版权协会举办了以“规范网络转载”为主题的“网络媒体作品使用版权问题”座谈会,对网络媒体作品使用中的版权法律问题、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如何保障维护自身权益、寻求切实有效的途径促进版权良好生态环境的建设等进行探讨,以达共识;2014年9月,中国互联网协会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签订委托调解涉及互联网纠纷案件协议,这种通过引入行业协会辅助解决纠纷的机制,进一步发挥中国互联网协会在纠纷化解、网络技术、行业号召等方面的优势,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使纠纷能够便捷、经济、高效地解决,促进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
2014年版权联盟推动网络版权保护上新台阶,促进产业发展
2014年版权联盟发挥联合力量,打造交流互动的平台,调动整合相关领域的产业资源,有力地推动版权立体全面联合保护。
首都版权联盟为建立版权保护创新机制,与产业其他组织或企业开展广泛合作:2014年4月16日,由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北京版权保护中心联合举办的“CC2014影视版权保护创新机制”在京举行。联盟依托北京版权保护中心和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资源,对影视作品剧本创作、影视拍摄、影视发行等全产业链,建立从版权登记、版权授权合同备案、版权监测到版权维权的全程版权综合保护体系;为推动正版音乐的传播,实现数字音乐版权收入倍增,2014年11月,首都版权产业联盟与互联网公播音乐解决方案提供商LavaRadio联合推出“互联网音乐公播平台”,通过这一线上音乐交易的平台推动音乐产业的发展;同年12月13日,首都版权产业联盟与中国移动动漫基地宣布在动漫领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全版权全产业链运营体系,为进入中国移动动漫基地的动漫企业提供全媒体、全产业链版权保护服务。
此外,越来越多网络版权细分领域的版权联盟成立,促进了产业内部沟通交流,保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2014年2月27日,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发起的影视版权产业联盟在京成立,标志着中国影视产业开始抱团发力维护版权;2014年 8月28日,新媒体版权联盟成立在北京成立。新媒体版权联盟是由中国版权协会指导,新媒体版权联盟的成立,对保护原创内容的互联网传播,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版权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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