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颁布新“限播令”
文章原标题为《广电总局颁新“限播令” 卫视购剧成本陡增》
国家广电总局日前宣布了新的“限播令”: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同一部电视剧每晚黄金时段联播的卫视综合频道不得超过两家,同一部电视剧在卫视综合频道每晚黄金时段播出不得超过两集。
广电总局表示,此次调整的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均衡卫视综合频道节目构成,强化综合定位,优化频道资源,丰富电视剧荧屏。多位市场人士认同这一措施有望缓解当前电视剧市场供需不平衡的格局,但与此同时,电视台的购剧成本将出现大幅上升,电视剧行业的景气度也可能会下滑。
事实上,此次电视剧播出方式调整早有预兆。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司长李京盛曾在多个场合鼓励电视剧独播模式,并认为“一剧一星”最为适合当前国内电视剧供应平衡,同时还可以抑制演员高片酬、降低制作成本,抢播现象也将就此杜绝。
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电视剧产量在十三年的持续增长后出现首次回落,总产量减少2000集至1.5万集,共441部电视剧,其中播放的电视剧约为260部,电视剧行业“供大于求”现象较为严重。
按照新规定,播出模式按照“一半联播、一半独播”计算,全国央视及35家卫视黄金档播出的电视剧总集数应为14000集~15000集之间,较为符合当前我国电视剧产量的规模。
目前我国电视剧播出存在独播与联播两种模式,其中央视、湖南卫视等以独播为主,而其他卫视尤其是二三线卫视则以联播为主。以较为流行的“4+X”为例,即由四家卫视联合若干家地面频道组建成一个联合购买电视剧的联盟,统一购买、统一协调排播,可以有效降低电视台的“购买成本”。
不过,随着联播规模的限制,电视台的购剧成本将出现大幅上升。以电视剧《红高粱》为例,该剧投资1.5亿元,共拍摄50集,单集成本300万元,单集售价可能超过400万元以上,在传统“4+X”时代,卫视购剧成本约在每集100万元;若是两台联播,每家卫视或需付出单集至少200万元的成本。
一边是卫视购剧成本陡增,另一方面,市场普遍分析认为电视剧售价由此也将下滑,对行业存在负面影响。热播剧《隋唐英雄》编剧吴国恩认为,首播剧的价格可能下降三到五成。
价格下跌的可能性也对影视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提出新要求。前瞻网资深产业研究员欧阳新周认为,电视剧集的版权不一定能卖出以前的价格,会导致制作方的成本压力上升,或将影响到演员的片酬。无论是中小成本电视剧集播出的机会变大,还是热门电视剧集的独播或双播趋势愈加明显,都很大可能导致一些粗制滥造的电视剧集进入观众的视野。
同时,广电总局的一纸限令也对电视剧公司造成影响。电视剧研究者李星文认为,电视剧行业的整体利润被压缩,会对资本和热钱产生挤出效应,导致产业景气指数下降,新开工项目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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