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电总局去年预算执行问题金额2.32亿元(2)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无线局、中国广播艺术团和电影乐团资金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将相关经济业务事项纳入单位法定账册核算,并收回结余款项;对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和无线局扩大项目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对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所属无线局使用授权方式支付违规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定;对所属国际台和无线局提前列支未付项目款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对所属国际台软件资产购置管理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对所属节目传输中心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尽快论证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实施;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广播电视规划院和质检所违规收费的问题,要求停止违规收费,未报经批准前不得收费;对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无线局虚假发票入账的问题,要求加强发票报销管理;对所属国际台经济往来未抵销造成决算多计资产负债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对所属国际台专家公寓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完成竣工决算;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完善对参与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广电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无线局表示今后严格票据审核程序,并已换开正式发票;有关所属单位已将所购软件安装使用。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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