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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局积极组织公益广告集中制作展播活动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6-13 14:56 
核心提示:五是建立公益宣传备案制度,将详细的公益广告制作和播出情况报黑龙江局备案。六是举办首届优秀公益广告和“十佳”公益广告评比活动,对优秀作品以适当形式进行奖励,并推荐给全省播出机构进行展播。

6月7日,黑龙江省广电局印发通知,对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集中制作展播活动进行部署。一是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切实提高公益宣传自觉意识,积极配合“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二是以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为着眼点,把制作和播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摆上重要议程。三是组织力量,制作、播出一批贴近生活、导向鲜明、新颖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四是确保播出时段和次数,使公益宣传形成规模、形成声势、形成广泛社会影响。五是建立公益宣传备案制度,将详细的公益广告制作和播出情况报黑龙江局备案。六是举办首届优秀公益广告和“十佳”公益广告评比活动,对优秀作品以适当形式进行奖励,并推荐给全省播出机构进行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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