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电局开始在全省范围处理电信违法IPTV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近日向浙江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就就加强和规范IPTV管理制定出台相关意见,目的是“规范全省IPTV业务合法有序发展,顺利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工作”。笔者从相关通知文件中了解到,该意见出台的背景是:近期,浙江省个别地区的电信企业和当地报社/新闻网站合作,拟通过电信IPTV系统传播新闻等资讯类节目,严重违反国家关于三网融合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法规,干扰浙江省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正常秩序。
主要涉及以下3点:
1)浙江省电信企业不得擅自超范围开展IPTV业务
目前,浙江省IPTV业务仅限于杭州、宁波、台州等试点地区和全省酒店。任何单位未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不得擅自超范围开展IPTV业务。
2)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IPTV集成播控平台
今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电信IPTV传输系统“一对一”对接,对接完成后全省IPTV用户接收的节目将统一来自省级IPTV集成播控平台。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独立的IPTV集成播控平台。
3)浙江各地文广局要严格依法查处违规IPTV
浙江各市文化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三网融合政策规定,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履行行业行政监管职责,对未经批准擅自扩大IPTV传输范围、开展IPTV业务的单位,要严格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全省IPTV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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