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48小时芦山抗震救灾直击
四川省芦山“4•20”7.0级强烈地震发生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迅速反应并采取应急措施,在了解灾情的同时尽全力保障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的应急出版和播出,并向灾区运送大批急需物资和设备。4月20日下午,受总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蔡赴朝和党组书记、副局长蒋建国委托,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聂辰席率抗震救灾工作组奔赴灾区,根据中宣部和总局整体部署,指导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开展工作,了解受灾情况,提供技术援助与保障,排查设施安全隐患,组织广播电视线路抢修、搭建帐篷书店等工作。当天中午,总局成都监测台派出流动监测小组,深入震区开展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监测工作,并了解当地广播电视受灾情况。
目前,流动监测车继续在灾情严重的芦山县进行实地监测。截至22日早8时,电视方面,通电灾区可接收到包括中央和各省的卫星电视节目信号。广播方面,当地能够收到26个调频广播、5个中波广播和11个短波广播。
第一时间赶赴灾区
4月20日晚,工作组抵达成都后立即向四川省相关部门了解灾区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受灾情况,研究下一步救灾工作部署。21日早,工作组紧急赶赴震中雅安市芦山县,中午抵达后立即赶往县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等相关单位了解情况,转达蔡赴朝局长、蒋建国书记对全体工作人员的亲切关心和问候,了解震后工作开展情况,询问具体困难和需求,并对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和卫星信号传输和覆盖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随后,工作组一行深入芦山县713台、县广播电视中心、体育馆灾民安置点和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实地考察了广播电视受损情况和应急播出情况,并向受灾群众、医务人员、武警官兵赠送了收音机。713台承担着中央一套、七套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播出工作,此次地震中机房、设备、道路等严重受损。在总局的组织下,四川省广电局已经紧急调拨两部300瓦发射机,并于21日上午9时在县广播电视中心恢复了广播播出。
21日下午5时,工作组抵达雅安市区,在市博物馆临时设立的文新广局抗震救灾临时指挥部了解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受灾情况,转达总局领导和职工对工作人员的问候,并转交了帐篷、手电、牛奶等物品。在了解到当地抗震救灾过程中的具体需求后,工作组立即协调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为当地提供对讲机等急需物资,并就下一步爱心书屋建设、新增报亭报栏以及户外LED屏的工作思路情况进行商讨。
调配物资运抵灾区
据初步统计,四川多地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在此次地震中不同程度受损。其中,雅安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住房毁损较严重,一些传输中心机房、无线发射点、报社、农家书屋、书店、印刷厂等损坏。阿坝州的金川县、小金县及汶川县部分广播电视制作播出设备受损。四川省广播电视发射传输中心所属发射台站设施受损。
在震后48小时内,总局已经调配大量急需物资用以抗震救灾。为了最大限度保障灾区信息传递畅通,紧急调运便携式太阳能直播卫星电视一体机410台、直播卫星天线及机顶盒1000套、广场大喇叭200套,支援灾区的1万台收音机已经紧急调运4000台。同时协调四川省调运100瓦调频发射机3部、5000瓦发射机2部用于灾区恢复无线广播。
为了给灾区群众增加应急知识,新闻出版系统在第一时间将有关出版物送往灾区。20日和21日两天,总局协调人民出版社调集《中国家庭应急手册》9万册、《抗震救灾实用手册》4200册、《地震来了怎么办挂图》2000套运往灾区免费发放,同时紧急加印《地震灾害自救、互救与防疫》等图书,协调科学普及出版社调运关于地震救援和次生灾害预防的两套科普挂图共4000套在雅安灾区免费发放。(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