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拟出台新政严打“偷票房”
针对近日再次抬头的“偷票房”行为,昨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中国电影集团知情人士处获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在拟定电影行业规范化的相关制度,将更加严格控制、治理影院“偷票房”行为,为电影终端市场与发行方之间除合同制约外的违法行为再加一道“锁”。该人士表示,目前该制度已经进入具体内容制定和审批阶段。
实际上,“偷票房”早已成为电影圈中常年来无法根治的弊病。近日,有消费者再次举报,四川巴中江北数字影院将电影《厨子戏子痞子》的过期废票替代《毒战》出售,“偷票房”屡禁不止的问题再次受到各界关注。最终,权威票房监察公司向社会公布了对于该影院的处理意见函,宣布4月8日起,中影、华谊等所有委托监察票房片方停止向该影院供片。
此前,原广电总局也曾对“偷票房”行为予以过“红牌警告”等多种治理措施,但仍然难以杜绝行业内此类现象的发生。中国传媒大学影视艺术学院副教授索亚斌分析,不同电影的分账比例不同,每部电影票房分配给发行方、制片方和影院的比例有差异,个别影院靠“偷票房”多拿票房收入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因此,业内对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此次出台制度的力度非常期待,有业内人士建议,总局可以针对“偷票房”影院设立更严格的处罚制度,比如一旦出现违规并查实即停业90天;违规影院投资商两年内不批准新影院开业;院线领导下课人员记入黑名单等等。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