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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署与广电总局合并:文化龙头企业或将最先受惠(2)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张冬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3-12 10:54 
核心提示:打破壁垒有利行业龙头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繁荣发展。 过去,行政管理职能的划分过细,最

打破壁垒有利行业龙头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繁荣发展。

“过去,行政管理职能的划分过细,最大的弊端是管理政策的不协调,导致文化产业内部相关行业之间形成壁垒,使产业资源无法得到最大限度地利用。比如,同属于文化产业,同属于意识形态生产部门,广电在管理、改革、市场等多个方面的政策和出版是有很大差异的。”

作为中国文化传媒龙头企业的领军人物,龚曙光对政策不协调和行业壁垒感触颇深:“同为文化产业的产品,我们可以出书,出报纸,却不能去做电视,不能做电视新闻、电视节目,一些重要的、优秀的资源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利用,导致相同产品的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而综合影响力却无法企及。我们经常说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航母,连产品线都缺胳膊少腿,媒介形态都不完整,怎么造航母?所以,把这两个政府部门整合为一个部门,打破壁垒,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必要前提。”

中南传媒上市之后,也曾试图进入广播和电视等领域,但一直囿于政策困扰而止步不前。龚曙光说,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合并之后,必将带来文化产业政策的协调一致,行业壁垒的彻底打破,使文化产业的资源和市场能够一体化运行,也将使文化产业中的龙头企业成为最先的受惠者。“具体到中南传媒来说,我们的战略就是用多媒介去锁定目标人群,这个多媒介,当然也包括了广播电视和电影。”

这种合并是理所当然的

龚曙光说,目前把两个以媒体作为主要的产品和对象的管理机构合并起来,基于其在产业性质和管理职能上的接近性,这种合并是理所当然的。

本次改革,国务院将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之后,新组建的机构名字较长。龚曙光建议,与其叫“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不如将其命名为“国家传媒总局”。“一方面,职能更清晰,传媒总局就管传媒产业,便于与文化部区分,两大职能部门并行不悖;更重要的是,媒体的介质和品类都是不断发展的,如果未来出现了新的媒体形态,即使在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之后,再加微博、微信等名称,也无法穷尽日新月异的媒介新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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