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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与广电总局职责整合 新闻等资源将获统筹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曲潇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3-12 10:41 
核心提示:多位文化、传播研究者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这样的合并是顺应目前新闻传播技术革新的结果,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整合将体系内利益趋于一致,或将打破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业的行业壁垒,从而形成跨行业的合并,有利于大型传媒集团的形成。

3月11日一早,位于北京宣武门外大街40号的新闻出版总署门前,已陆续有人与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的牌子合影。

根据3月10日新华社发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而这个名字长达14个字的机构,将整合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的职责,“不再保留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方案说明》中称,这次调整是“为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统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

多位文化、传播研究者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这样的合并是顺应目前新闻传播技术革新的结果,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整合将体系内利益趋于一致,或将打破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业的行业壁垒,从而形成跨行业的合并,有利于大型传媒集团的形成。

据接近新闻出版总署高层的人士透露,此次调整和改革所涉及的人事方案尚未最终敲定,“涉及机构内部综合服务的部门可能会进行合并,但具体业务部门应该还是会分开办公”。

此前机构改革中曾有将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并入文化部、从而形成“大文化部”的版本,而多位分析人士认为,此次上述两部门职能合并也或将为后期整个文化管理职能整合打下基础。

突破行业壁垒

按照《方案说明》,新成立的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将对涵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两个领域进行规划、监管,同时原来加挂在新闻出版总署的“国家版权局”的牌子,也将加挂在新成立机构上。

“两部门合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其都承担着对新闻媒体的监管,侧重于意识形态,改革可能比较顺畅,”上述接近新闻出版总署的人士分析说,“两者只不过是媒体业态不同,机构合并也有利于整合文化传播资源。”

而中编办负责人对机构改革方案的解读中称,这样的调整将有利于“减少职能交叉”,“统筹推进报刊、出版社、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发展”,“有利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做大做强”。

“目前同属两个部门管理的主要是视频行业,”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机构整合后,在流程、监管上或将有所简化”。

根据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蔡灵提供的数据,目前新闻出版业占文化产业的比重近40%,“但随着新媒体的发展,这一比重或将有所下降”,而广播电视业则占文化产业比重近10%,“新闻出版业和广播电视业是文化产业大发展的关键”。“目前我国传媒企业受体制制约,多数只能进行单一业务发展,政府需要首先从行政布局上进行改革,使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业更加适应市场环境变化”,蔡灵说,“两部合并后,我国传媒企业有条件实现媒体全产业链发展。”(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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