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管理机构 >

广电总局和版署合并“可能性很大”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3-01 09:54 
核心提示:本周二起,有多位认证用户微博爆料,“大文化部”改革将现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合并,暂定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总局。大智慧就此向版署求证,版署办公厅信息宣传处并未否认,但表示版署不负责推动合并,不适宜对此做回应。

本文章原标题为《新闻出版总署内部人士:广电总局和版署合并“可能性很大”》

随两会临近而升温的“大文化部”猜想近日流传出不同版本。一位不愿具名的新闻出版总署(下称“版署”)内部人士周三向大智慧透露,有关文化部制改革相关方案一直在推进并不断调整,此次版署和广电总局合并可能性很大。

本周二起,有多位认证用户微博爆料,“大文化部”改革将现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合并,暂定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总局。大智慧就此向版署求证,版署办公厅信息宣传处并未否认,但表示版署不负责推动合并,不适宜对此做回应。

据财经网2月23日报道,新一轮“大部制”方案起草已基本完成,并在即将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上提交讨论,但大文化”部门的改革,暂未列入此轮“大部制”改革的重点。前述版署人士表示,两会仍将会就此进行讨论,但并不确定版署和总局合并为方案最终版本。

**猜想生变,官方回应现微妙变化**

十八大报告提出“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而大文化部制猜想随着两会临近而持续升温。近日有媒体爆出,大文化部不在此次大部制改革方案中,部委合并只限铁道部和交通部。在此之前,版署相关人士曾透露,大文化部制传言已久,是否成行还需观望。

此前广为流传的一个大文化部改革版本是“三合一”,将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广电总局并入到文化部。但近日部分微博认证用户和媒体称,广电总局和版署已明确合并,暂定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总局--这个“二合一”版本较“三合一”有所缩水。

据版署一位内部人士透露称,“二合一”方案成行可能性很大,相关方案仍会在两会上进行讨论。“目前方案变数很大,一直在调整,最终结果还是以两会上的为准。”

**“二合一”猜想顺应文化体制改革趋势,省级层面整合推进不利**

事实上,在地级行政区上,“大文化”的一些融合已经开始,使得上述改革猜想具备一定的地方基础。

此前路透社曾分析,过去几年中国文化体制改革力度非常大,全国从中央到地方,出版社、报刊杂志、广播影视、文化剧院基本完成转制,全国大多数省市政府的新闻出版和广电厅(局)已经并入到文化厅(局),实行大文化部已经水到渠成。

融合网总编、前工信部电信研究院三网融合项目顾问吴纯勇的最新调研报告显示,在自下而上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省级行政区整合明显迟于地级行政区进度。

吴纯勇表示,在此节点上,版署和总局合并是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但并不是最适宜阶段。“地市文广合并在职能和机构设置上完成较彻底,但目前省级行政区情况并不利。文化体制改革是自下而上的推广,如果此时合并将有可能出现‘夹生饭’”。

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月1日,全国共有210多家地级市、自治州、盟、地区、林区、开发区完成了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等部门的整合,全国地级行政区整合比例已经达到60%。吴纯勇向大智慧表示,到下月还将有十多家地级市完成整合,整合比例将继续提升。

目前完成文广整合的省级行政区域有上海、天津、重庆、海南等少数省(市)的省级建制机构及部门。其中,完全将文化厅、新闻出版局、广电局和体育局等进行合并的只有海南省。

此外,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目前正式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外挂牌,但仅完成部分所辖城市(区)的整合,包括北京在内的其他省级行政区则尚未启动相关整合。(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