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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加大网络电视台建设

来源:流媒体网 作者:文晋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2-01 16:10 
核心提示:并坚持台台并重,将网络广播电视台提升到与电台电视台发展同等重要地位,给予网络广播电视台建设和运营充分保障。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确立网络广播电视台在新媒体传播格局中的主流地位。

文章原标题为《广电总局1号文:加大网络广播电视台建设》

消息,近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近日下发了2013年1号文,《广电总局关于促进主流媒体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该1号文要求将网络广播电视台提升到与电台电视台发展同等重要地位,并鼓励台长兼任。体制上实行由上而下的三级整合。三网融合在今年进入推广阶段,但广电的国网公司至今未能正式挂牌,面对IPTV、OTT等新兴媒体的竞争,广电危机感日益紧迫。广电总局鼓励电台电视台与宽带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新兴媒体结合,是三网融合的进步?还是台网分离的加深?而电台电视台大步进入互联网,究竟能走多远?对于现有依托电视台节目的视频网站又会带来什么新的变数?都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

意见指出广电总局鼓励电台电视台与宽带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新兴媒体结合,发展新形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广播电视台。并坚持台台并重,将网络广播电视台提升到与电台电视台发展同等重要地位,给予网络广播电视台建设和运营充分保障。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确立网络广播电视台在新媒体传播格局中的主流地位。

意见指出,在运营机制体制方面,实行三级整合措施,鼓励中央级网络广播电视台整合地方电台电视台资源,省级网络广播电视台整合省(区、市)辖区域电台电视台资源,城市联合网络电视台聚合地方城市台资源。同时,鼓励网络广播电视台采用市场运营机制,待形成一定规模后,通过转企改制成为企业性质的市场主体,形成专门的盈利模式。

在人事选拔方面,鼓励电台电视台台长兼任网络广播电视台台长。选拔节目制作、节目采编和广告经营等方面的骨干力量到网络广播电视台重要岗位任职。对技术、经营、编审等核心岗位人才采取市场聘用和选拔选调并重的方式引进。

在政策方面,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应争取将网络广播电视台建设纳入国家或地方文化发展规划,列为文化发展重点扶持对象;争取各级政府将公益性信息发布专项建设交由网络广播电视台承担;争取国家财税、金融相关政策落实到实处,在财政投入、优先信贷和上市融资等方面给予网络广播电视台大力支持。

以下为文件全文:

广电总局关于促进主流媒体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三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台,各局机关各司局、直辖各单位:

网络广播电视台是以宽带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新兴信息网络为节目传播载体的电台电视台,是新形态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是网上视听节目服务的重要平台,是网上舆论引导的重要阵地。网络短波电视台在弘扬先进文化、传递权威声音、引导网上舆论、丰富网民生活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与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新技术新应用、丰富多彩的新业务新形态相比,现有网络广播电视台在规模、影响力和创新能力扥各方面还有较大差距。推动电台电视台发展新媒体具有占率意义,推动电台电视台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是勃然趋势。为促进主流媒体大战网络广播电视台,进一步提升网络广播电视台引导力和社会影响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和改进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推动广播电视媒体与互联网等新型传播载体融合发展,提升网络广播电视台的辐射力和影响力,畅想网上视听节目传播主旋律。

(二)基本原则。坚持台台并重,将网络广播电视台提升到与电台电视台发展同等重要地位,给予网络广播电视台建设和运营充分保障。坚持统和发展,录用传统电台电视台在品牌、节目、广告经营和新闻采编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台台资源互动和深层融合,打造具有广电特色的网络视听新媒体。坚持规模运营,整合传统广播电视媒体和新媒体资源,实现各种新业务的集中开发和运营,做大做强网络广播电视台。

(三)总体目标。经过三至五年努力,形成一批导向正确、内容丰富、业态新颖、技术先进、影响广泛、综合实习强的网络广播电视台,确立网络广播电视台在新媒体传播格局中的主流地位。(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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