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网络公司何时落地?(4)
2010年初,广电总局就提出在年底前基本实现“一省一网”的目标。而根据相关资料,经过两年时间,尽管目标时限一拖再拖,全国30多家省级广电运营商中,仍有多家省网公司未能完成挂牌,已经完成挂牌成立的省网公司,基本实现整合的大致为15家左右,其余省级运营商仍在整合进程之中。
据南京邮电大学教授范鹏飞介绍,大部分省网的整合过程是先注册成立一个省网公司,然后用行政手段将县市级有线资产按股份并入省网,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简单直接,弱点则是一些县市级广电运营商意见较大,影响整合进程。此外,对一个重要的主体——多元的农村有线电视网投资主体的实际需求估计不够足。
据熟悉农村广电网络情况的人士介绍,有不少农村地区的广电网络运营商虽然也有整合到省网的意愿,但目前多数省网公司的挂牌整合并没有充分考虑到这部分主体的实际需求。
除了资金和省网整合,中国广电面临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全国广电网络中还有一些已经上市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
据记者大致统计,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主营业务为广电网络运营或者与广电行业相关的至少7家,包括歌华有线(600037,股吧)、广电网络、电广传媒(000917,股吧)、天威视讯(002238,股吧)、吉视传媒(601929,股吧)、中信国安(000839,股吧)等。此外另有一批企业正在积极筹备上市。这些上市公司市值达到数百亿元,在整合路径上难以套用整合省网公司时的行政手段。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中信国安。根据公开资料,中信国安在河南、湖北、江苏、湖南等多地的地方广电网络公司都持有20%-49%不等的股份,在某些地市级广电网络公司中甚至拥有绝对控股权,如果要整合,能否“上收”其上市资产,如何分割各地的股份实现各省的省网整合等都是相当复杂的问题。
在吴纯勇看来,中国广电对全国省网的整合是一个庞大、复杂、现实的课题,不会是一两年之内能解决的。比较理想的解决方案,需要行政与市场化手段共用,在业务、资本、技术等多个层面多条腿走路。
“比如行政手段可以先用于整合资金实力相对缺乏的中西部广电网络,市场化手段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的力量,鼓励众多上市公司与省网公司进行网络层面的整合,进而形成几大巨头,为未来中国广电的整合上市做准备。”
这一点在前期的省网整合中也有成功的案例。今年9月,湖南电广传媒即通过换股方式吸收了湖南省内97家地方广电局(台)所持有的湖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和地方网络公司股权的资产重组方案,实现了湖南省广电网“一省一网”的整合。
“不管采用哪种方式,中国广电想要真正实现市场化运营,并形成‘第四运营商’级别的市场竞争力,还需要更多的努力,包括一定的时间。”吴纯勇说道。
而现实的情况是,中国广电面对的电信运营商的竞争正在不断变得白热化。这同样是一个挑战。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