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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新规被指武断 影视内容不能一味禁止

来源:赛迪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8-10 09:43 
核心提示:有数据显示,电视剧肩负了电视台70%的营收重担。在晚间3至4小时的黄金时段,电视剧创收的广告可达电视台全天业务总量一半以上。因此有业内人士估算,广电总局的“限广令”使得卫视加起来的损失总数可达200亿。

对影视剧审核森严且一向善出新规的广电总局日前又下发了一则要求,其中包括关于网络小说不提倡改编,网络游戏禁止改编等内容,该规定一出备受业界关注。
细看广电总局的规定内容,其目的很明显,无非是打造良好、积极的影视剧文化气氛,打击一味追求效果的捏造内容剧情。然而其新规中,将网络小说和网游改编电视剧一举否定,这种做法是否过于偏激?

或者说,禁止了由此改编的电视剧,国内文化环境是否就会随之变好?答案当然是否定。

电视台效益受损 网络视频收益

这一则规定不禁令人想到湖南卫视正在热播的古装玄幻大戏《轩辕剑之天之痕》,这部由网游改编的连续剧可谓一路坎坷,在播出前几小时被广电总局叫停的风波未熄,又因其周播剧模式遭来或是或非的议论。在播出16集之后,又“迎来”广电总局的“限游令”。

此前,广电总局也先后出台过“限娱令”、“限广令”等,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收到用户的赞赏,因为限娱从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电视节目的格调,避免某些利用网络低俗炒作而红的人利用舆论在电视节目中播出,给网友带来不良影响。

而限广令更是令电视剧中无限制插播广告的局面得到遏制。但这也使得电视台广告收益受到一定程度损失。

有数据显示,电视剧肩负了电视台70%的营收重担。在晚间3至4小时的黄金时段,电视剧创收的广告可达电视台全天业务总量一半以上。因此有业内人士估算,广电总局的“限广令”使得卫视加起来的损失总数可达200亿。

但广电总局的做法对网络视频公司而言却是个利好消息,电视台广告播放受阻,广告主纷纷将视线转向网络投放。再加上近年来通过互联网观看影视剧的人数剧增,各大视频公司或能在广电的“新规”下大捞一笔。

笔者从行业分析机构获悉,2012年国内视频行业的广告规模将达到100亿。

不仅如此,大量影视剧公司纷纷转向视频网站,也使得去年一路飙升的版权价格得到回落。在今年6月份举办的上海电视节上,电视剧版权交易数量和价格双双下降,业内人士称,今年成交的视频版权价格最高75万一集,不到2011年《宫》185万一集的一半。(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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