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局协调影市利益分配 片方和院线将对半分账(2)
上海博纳银兴影城的陈经理却表明,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尚早,“到目前为主,我们影院还没有收到正式的文件,要求分帐比例不超过50%;而且,这次只是给出了《指导意见》,并没有具体细则,现在我们仍然持观望态度。”
广告经营权回到影院手中
政策偏袒制片方、院线要让利旗下影院,上下游两面夹击的院线又有什么样的观点?吴鹤沪一句话总结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其实是关上了一扇门,再开一扇窗”。他认为,广电总局在进行双向调整,维持电影市场的动态平衡。“除了分帐比例的调整,《指导意见》不是还提出,要把广告的经营权回放到影院手里,按照惯例,制片方本就应该只从广告中抽取部分佣金,而广告如何运营是影院自己的事情。”而且吴鹤沪表示,“影院年度租金不超过年票房的15%”的规定可以成为影院与地产商谈判的砝码,帮助影院和地产商建立合理的对话机制;也能够避免开发新影院时的盲目投资和坐地起价。“制片方和院线、影院都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双方各退一步、相互调整,才能把这个市场做大做好。”
电影学者葛颖教授同时也指出,目前中国电影发展的问题是银幕数量在直线上升、电影质量却难以保证。“银幕数量的增多给了放映方更多的话语权和强势的地位,而只有一流的制片商和导演,像《唐山大地震》、《金陵十三钗》才能与之抗衡。《指导意见》给中小成本电影提供了一条出路,让这个市场趋于合理化,最终确保电影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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