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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科技司官员:不希望反垄断调查中止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刘方远 朗朗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03 13:59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

沸沸扬扬的电信联通反垄断调查有了新进展。

12月2日下午,针对国家发改委宽带反垄断调查一事,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双双发布声明,承认了自身问题并称已经向发改委提交整改方案和中止调查的申请,方向之一即是下调上网资费。同日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相关人士证实已收到电信和联通中止调查的申请,正按照反垄断法审理。

但此间广电总局科技司一位官员则表态,不希望调查中止。

在互联互通的问题上,中国电信称,通过自查,发现公司与其他骨干网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质量未完全达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没有实现充分互联互通。中国联通也称,公司与其他骨干网运营商之间的互联网互联互通质量需进一步改善。

中国电信称,将认真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尽快与中国联通、中国铁通等骨干网运营商进行扩容,降低与中国铁通的直联价格,进一步提升互联互通质量,实现充分互联互通;同时,将适当降低资费标准,目标之一是“五年内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价格下降35%左右”,并立即着手实施。

中国联通也表态,将进一步下调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资费水平。

据记者了解,电信和联通提出的整改方案也主要是基于以上两点问题:一是加强互联互通,二是降低给其他服务商接入的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

由于此次反垄断执法机构是国家发改委,因此最终针对电信联通的反垄断调查能否“决定中止”还需要看发改委的决定。

“现在相当于电信联通已经主动表态认错,配合发改委的监管和调查,接下来就看发改委的态度了。”有知情人士指出。

而此番各家的表态,意味着持续将近一月的反垄断调查有了初步的解决方向。

11月上旬,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11月9日在接受相关采访时称,发展改革委正在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

这是我国反垄断法2008年生效以来,反垄断执法机构查处的第一件涉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反垄断案。

在反垄断调查曝光之初,电信和联通都加快了“宽带提速”的进程,比如电信在上海率先免费提速,而北京联通也在近日公布了其提速计划。

与之相对的是,广电的NGB(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也开始加速。12月1日,上海NGB示范网正式投入运营,首批覆盖100万用户,预计明年初用户将增至200万。

不过,广电方面对目前事态的进展仍不完全满意,不希望发改委中止调查。

“电信和联通这次声明中提到的规范专线接入资费标准,降低用户宽带价格,提升接入速率是好事。”广电总局科技司一位官员12月2日向本报记者表示,但他们单独提出降低与铁通的直联价格,这显然是工信部协调下三大运营商达成的内部统一。

“国家发改委的调查不应因此而停止,因为电信和联通过去的垄断已经给消费者造成伤害,应该受到处罚。不希望看到这次调查以三大运营商内部摆平而告终。”这位广电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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