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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取消插播广告 个别卫视损失或达5亿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29 09:16 
核心提示:该《补充规定》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2010年1月1日实施)第十七条修改为“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同时明确,该规定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一直盛传的“限广令”终于现身。消息传来,许多网友为之欢呼,称再也不用因为自己喜欢的电视剧被广告分割得支离破碎而烦心了,而电视台则面临大幅减少的广告额。有人担心,这种断剧广告的取缔将会催生更加严重的植入广告。

断剧广告退出历史舞台

观众大呼取消得好

昨日,新华社发出消息,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该《补充规定》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2010年1月1日实施)第十七条修改为“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同时明确,该规定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据报道称,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指出,电视剧是深入千家万户、深受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产品之一。取消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间插播广告,能够有效实现播出电视剧每集剧情的完整性和观众收视的连贯性,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更好地体现广播电视公益文化服务的职能。从长远效果看,也有利于促进电视剧行业科学健康发展。

消息传来,最开心的莫过于电视观众,有网友在网上留言,“明年的电视剧没有广告了,特别的高兴呀!终于可以好好的看一场电视剧了!”

电视台广告额将大幅下降

有的损失达5亿之多

广电总局对电视剧播放中插播广告,一向是出重拳。早在2003年,广电总局规定19点至21点的黄金时间内所播放的电视剧中不得插播广告;2009年9月10日,再度加码,规定19点至21点黄金档播出的电视剧单集插播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今年10月,再发文明确提出:禁止在片头之后、片尾之前插播任何广告。如今,广电总局再次发力,一举取消了电视剧插播广告。

昨日下午,记者分别采访了江苏卫视、安徽卫视、湖南卫视、天津卫视、浙江卫视等几大电视台。天津卫视相关人员表示,天津卫视2012将取消两集电视剧中插广告3分30秒,而且并不增加电视剧前后广告时间。与之做法相同的是江苏卫视,江苏卫视称,为保证剧前和剧后广告的效果,原三集剧中六分半的广告时间将不会增加到剧前后, 直接取消。

浙江卫视相关负责人透露,“限广令”对浙江卫视的广告收入影响颇大。“限广令”发布后,浙江卫视涉及到的广告金额多达5亿元之多。尽管如此,他们也没有特别好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只能把广告移到剧与剧之间。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吉林卫视相关人员,吉林卫视表示,这个规定对于主打电视剧的卫视来说,还是影响很大的。吉林卫视从时间上看,广告将减少六分之一,但是广告额损失却要多出这个数字,因为断剧广告的价格是相对较高的。吉林卫视总体广告额将损失30%以上。

目前他们的办法就是把断剧广告在合理的范围内移到剧与剧之间。“虽然对广告收入影响很大,但是我们理解也全力支持广电总局的做法。而且我们相信,取缔断剧广告后,我们的收视率也会有一定上涨的。”

断剧广告没了植入广告增加?

网友担心电视剧变“广告剧”

电视剧中禁止插播广告,电视台会受到多大影响?有业内人士预计,此项禁令将导致各地电视台损失超过200亿元。

据报道称,业内人士分析,对那些自办节目较弱,以电视剧为主打的电视台,不能插播广告相当于“当头一棒”,“有的台超过70%的收入来自于电视剧的冠名和插播广告,突然叫停了,打击确实很大。”

面对这些,电视台肯定会有应对方案。有报道称,明年可能会出现30集电视剧剪成50集播出的怪现象。“现在一集是45分钟,到时候就剪成二三十分钟一集,然后两集之间播广告,就不算‘插播’了。”

也有人称,这道禁令也许还将影响整个电视剧市场的格局。某电视台自制剧部相关负责人的预测是:“直接插播广告受限制的话,植入广告这块肯定更吃香。自制剧和定制剧植入广告更方便,明年的市场会更好,不过到时候,植入广告肯定也需要规范。”

这也恰恰是一些网友担心的问题,一位网友在微博上留言:没有广告了,真是拍手叫好,但是会不会让电视剧直接发展成“广告剧”?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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