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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影视剧禁插播广告

来源:人民网 作者:网络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17 21:06 
核心提示:针对最近一段时间广播电视广告违规播出问题反弹现象,广电总局10月11日下发通知,强调要规范影视剧和新闻节目中间插播广告行为,禁止在片头之后、剧情开始之前以及剧情结束之后、片尾之前插播任何广告。

广电总局下令,黄金时间每集电视剧插播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

北京10月13日  针对最近一段时间广播电视广告违规播出问题反弹现象,广电总局10月11日下发通知,强调要规范影视剧和新闻节目中间插播广告行为,禁止在片头之后、剧情开始之前以及剧情结束之后、片尾之前插播任何广告;播出片尾画面以及演职人员表等内容时,禁止播出任何形式的广告;坚决禁止在转播节目时插播各类广告。

同时通知中还强调,不得在整点新闻的整点之后,以及新闻内容结束之后、工作人员字幕前插播广告,时政新闻类节目不得以企业或者产品名称等冠名,新闻节目主持人不得为商业广告作形象代言。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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