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关于在有线网络未通达农村地区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
2011年4月开始,中宣部、广电总局组织在宁夏、河北、内蒙古三省区部分乡镇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9月4日,中宣部、广电总局在宁夏召开全国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明确了在全国尽快实现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的全覆盖,着力推进农村广播电视由“村村通”向“户户通”延伸的目标和任务。在有线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今年底要完成1000万户任务,“十二五”期间要实现2亿户的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省(区、市)广电局要抓紧成立直播卫星公共服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委宣传部的指导下,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于9月28日前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成员名单(包括职务、联系电话)、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一并上报总局科技司。
二、抓紧开展直播卫星服务区域划分工作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均应划入直播卫星服务区域范围,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划分,可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批进行。
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直播卫星服务区域的规划和组织管理,服务区域划分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审核、审批的方式,可直接登录直播卫星服务区域管理系统进行操作。
具体方式是:县级广电行政部门在征求当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意见的基础上,在管理系统中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分本辖区内的服务区域,经地市级广电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征求直播卫星地方服务机构意见后批准,并报广电总局备案。
服务区域一经确认,长期有效,如发生地名更改、行政区划变更、增加服务区域等情况,可按程序上报。
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卫星直播中心”)将于9月24日向各省广电局提供直播卫星服务区域管理系统的网址和各级广电部门登录系统的工号及密码。
三、抓紧建立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运行管理体系
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的方式是:在服务区域内设立直播卫星接收设施专营服务网点,用户自行购买直播卫星接收设施后,由专业服务队伍上门安装开通,即可免费接收25套卫星电视和17套卫星广播节目,包括中央电视台1至16套、中国教育电视台第1套、本省1套卫视和7套少数民族语言卫视节目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1至13套节目、中国国际广播电台3套节目和本省1套广播节目。
“双模”机顶盒还可以免费接收本地6套地面数字电视节目,同时根据用户需求,机顶盒可以外接电话机开通电话业务。
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运行管理按照《直播卫星接收设施专营服务操作规程(试行)》(见附件)执行,具体分工是:
1、卫星直播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全国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负责直播卫星系统的建设运行和全国用户统一管理。
2、各省、各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经卫星直播中心授权,作为直播卫星地方服务机构,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直播卫星接收设施的销售和安装服务。网络公司经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同意,并取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于9月28日前向卫星直播中心提出设立地方服务机构的申请。
3、地方服务机构负责在乡镇设立直播卫星接收设施专营服务网点和安装服务队伍,负责管理接收设施的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工作。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家电专卖店设立专营服务网点,纳入家电销售服务体系,借助社会力量并通过市场竞争,降低接收设施价格和公共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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