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电视科技杰出贡献奖评奖办法(2)
参评资格;
8、由中广协会技委会常委会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参加终评的候选人。
第三章 评选委员会
第九条 评委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1、专家学者;
2、中广协会有关负责人;
3、中广协会技委会理事会常委。
每届评委会评委不得少于11人。评委会召开评选会出席评委不得少于9人。评委会可设主任1人(由技委会理事会会长兼任),副主任、秘书长各1人。评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领导小组,负责评委会的全面工作。
笫十条 评委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办事公平、公正;
2、具有较高的广播电视专业学术水平。除有关的领导成员外,其余人员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第十一条 评委会职责
1、评委会应按照评奖办法,认真研究参评候选人材料,以公平、公正原则投票,确定获奖人选。
2、为提高奖项的权威性,贯彻“宁缺勿滥”的精神,每届获奖名额不超过设奖名额,但可以不足额。
第十二条 评委会名单需经中广协会批准。
第四章 评选作业
第十三条 评选分为资格审查、终评二个阶段
1、参评候选人的资格审查阶段由技委会常委会负责;
2、终评阶段由评委会按下列程序工作:审阅参评候选人参评材料、评议、投票、计票,确定获奖人选及排序。
第十四条 评委会在充分评议、讨论的基础上以不计名投票方式,选出中广科技贡献奖获奖人,获奖人需得到出席评委2/3以上(含2/3)的赞成票。
从获奖人中再遴选出若干名中广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奖人。
获奖人员排序以得票数决定,或由评委商定。
第十五条 唱票、计票应有两名评委监督。
第十六条 获奖名单经评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签字确认,并写出书面报告,报中广协会审批。
第五章 颁奖
第十七条 评奖结果批准后,召开颁奖会并发布评奖结果。一般情况下,颁奖在中广协会技委会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进行。
第十八条 获奖人证书、奖牌或奖杯由中广协会制作颁发;奖杯可视情冠名。
第十九条 颁奖后,通过媒体进行宣传,以扩大评奖成果。
第六章 评奖经费
第二十条 评奖、颁奖活动经费由中广协会技委会依法筹集,并向相关企事业单位、获奖人单位,以协商自愿原则征集评奖活动费用等。
筹资资金用于评奖活动,由中广协会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中广协会技委会使用获奖人员参评材料用于媒体宣传时,不再征求获奖者意见。参评候选人员报送的参评材料并取得参评资格,即视为认同本条款。不认同者应向中广协会技委会书面申明。
笫二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中广协会技委会常务理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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