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管理机构 >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电视科技杰出贡献奖评奖办法(2)

来源:慧聪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07 10:40 
核心提示:参评资格; 8、由中广协会技委会常委会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参加终评的候选人。 第三章 评选委员会 第九条 评委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1、专家学者; 2、中广协会有关负责人; 3、中广协会技委会理事会常委。 每届评委会评

参评资格;

8、由中广协会技委会常委会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参加终评的候选人。

第三章 评选委员会

第九条 评委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1、专家学者;

2、中广协会有关负责人;

3、中广协会技委会理事会常委。

每届评委会评委不得少于11人。评委会召开评选会出席评委不得少于9人。评委会可设主任1人(由技委会理事会会长兼任),副主任、秘书长各1人。评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领导小组,负责评委会的全面工作。

笫十条 评委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办事公平、公正;

2、具有较高的广播电视专业学术水平。除有关的领导成员外,其余人员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第十一条 评委会职责

1、评委会应按照评奖办法,认真研究参评候选人材料,以公平、公正原则投票,确定获奖人选。

2、为提高奖项的权威性,贯彻“宁缺勿滥”的精神,每届获奖名额不超过设奖名额,但可以不足额。

第十二条 评委会名单需经中广协会批准。

第四章 评选作业

第十三条 评选分为资格审查、终评二个阶段

1、参评候选人的资格审查阶段由技委会常委会负责;

2、终评阶段由评委会按下列程序工作:审阅参评候选人参评材料、评议、投票、计票,确定获奖人选及排序。

第十四条 评委会在充分评议、讨论的基础上以不计名投票方式,选出中广科技贡献奖获奖人,获奖人需得到出席评委2/3以上(含2/3)的赞成票。

从获奖人中再遴选出若干名中广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奖人。

获奖人员排序以得票数决定,或由评委商定。

第十五条 唱票、计票应有两名评委监督。

第十六条 获奖名单经评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签字确认,并写出书面报告,报中广协会审批。

第五章 颁奖

第十七条 评奖结果批准后,召开颁奖会并发布评奖结果。一般情况下,颁奖在中广协会技委会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进行。

第十八条 获奖人证书、奖牌或奖杯由中广协会制作颁发;奖杯可视情冠名。

第十九条 颁奖后,通过媒体进行宣传,以扩大评奖成果。

第六章 评奖经费

第二十条 评奖、颁奖活动经费由中广协会技委会依法筹集,并向相关企事业单位、获奖人单位,以协商自愿原则征集评奖活动费用等。

筹资资金用于评奖活动,由中广协会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中广协会技委会使用获奖人员参评材料用于媒体宣传时,不再征求获奖者意见。参评候选人员报送的参评材料并取得参评资格,即视为认同本条款。不认同者应向中广协会技委会书面申明。

笫二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中广协会技委会常务理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