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设通讯事务管理局融合监管通信与广电
中国香港立法会6月30日以35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三读通过《通讯事务管理局条例草案》,以成立通讯事务管理局,作为规管电讯和广播业的单一规管机构,预计通讯局和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将在9个月内成立。
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表示,科技发展迅猛,香港成立通讯局可紧贴广播及电讯两个行业的转变。通讯局成立后,政府将与其一起检讨《电讯条例》和《广播条例》,整合其中不一致的地方,包括跨媒体及外资拥有权等。他还指出,通讯局的管理层并非受雇于政府,而是独立自主运作。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表示,成立通讯局是完善电讯和广播业规管制度重要的一步。目前条例已获通过,政府将集中筹备成立通讯局和通讯办,并将向立法会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和财务委员会寻求批准通讯办的组织架构,预计通讯局和通讯办约在9个月内成立。
香港特区政府去年6月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根据政府建议,电讯管理局和广播事务管理局的职能将合并,并转移给通讯局;而通讯局的行政机构为通讯办,通讯办会由电讯管理局与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辖下的广播事务管理科合并而成。
该发言人还表示,将会联络电讯和广播业的持分者,包括持牌机构,通知他们条例草案已获通过,并做好往后的跟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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