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管理机构 >

张海涛为全国地(市)、县(市)广电局长培训班讲课

来源:国家广电总局 作者:国家广电总局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01 15:26 
核心提示:5月26日,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到全国地(市)、县(市)广电局长培训班讲课,并就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与学员交流。 张海涛充分肯定了基层广电部门在我国广播影视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出的重大贡献,全面阐述了当前我国广播影视改革发展

5月26日,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到全国地(市)、县(市)广电局长培训班讲课,并就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与学员交流。

张海涛充分肯定了基层广电部门在我国广播影视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出的重大贡献,全面阐述了当前我国广播影视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指出:市、县两级广电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广播影视工作的正确方向。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进一步增强加快广播影视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要坚持把深化改革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着力提高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水平,着重抓好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节目覆盖,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要坚持把深化改革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全面落实中央和总局关于加强广播影视管理的各项要求。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快人才培养,努力为广播影视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保证。

全国地(市)、县(市)广电局长培训班于5月24日至27日在京举办,来自全国84个地(市)、县(市)的广电局(文广新局)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班学习。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