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东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1年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演艺人员简章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精神,经研究,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演艺人员7人(详见《2011年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演艺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需求表》),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197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具体岗位的年龄、学历、户籍要求详见《需求表》。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学生(不含2011年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5月11日零时— 5月12日的24时
具体办法是:应聘人员登录青岛文化网(http://www.qdwhw.com)下载《2011年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qdswhjz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5月13日下午13:30-16:30。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交响乐团(市南区太平路9号)。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及《2011年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201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能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面试前置、统一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专业面试
面试时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面试地点:青岛市交响乐团(市南区太平路9号)。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青岛文化网(http://www.qdwhw.com)上公布,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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