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电台 >

乌鲁木齐人民广播电台基本情况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04 22:12 
核心提示:乌鲁木齐人民广播电台以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一系列关于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方针政策为指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提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坚持改革创新,各专业频率协调配合占领收听市场份额。

乌鲁木齐人民广播电台成立于1979年,前身为乌鲁木齐广播站。1980、1982年汉语、维吾尔语广播分别正式开播。经过30年的不断发展,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新疆最大的城市广播电台,现开办六套节目,分别是调频100.7新闻广播、中波1071和调频1046维语综合广播、调频97.4交通广播、中波792综合广播、中波927经济广播、调频106.5旅游音乐广播。全天播出145小时30分钟。同时开办了网站,各套节目实现互联网在线收听。

我单位先后被中宣部等五家单位授予“全国41家精神文明示范单位”荣誉称号;2003年度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局授予“先进集体”光荣称号;是自治区级文明单位;2007年被国家广电总局评为技术维护先进台(站);连续五年荣获全疆广播电视系统技术维护先进单位称号;台党总支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三十多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市宣传部领导的关心下,我们紧紧围绕乌鲁木齐市工作大局,以“改革创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倾力打造“专业化、个性化、市场化”的专业频率,致力于“无有偿新闻、无虚假广告、出精品节目、建过硬队伍、办一流电台、谱时代新篇”的发展目标,事业建设不断取得跨越式发展的新成果。

近年来,乌鲁木齐人民广播电台以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一系列关于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方针政策为指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提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坚持改革创新,各专业频率协调配合占领收听市场份额;坚持队伍建设、强化培育专业技术和管理经营人才;坚持制度建设和激励机制并重,努力促进事业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职工生活、提高职工收入水平。积极做好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担当好党赋予主流媒体的职责,各项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