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播现状与前瞻:频率有限 未形成全国市场(2)
另外,从全国收听份额来看,连续两年地方台的市场份额持续上升。2010年广播市场为中央电台、省级电台和市县级电台所瓜分,三者的市场份额分别是10.2%、33.3%、56.5%。市县级电台占全国的市场份额在2009年为54.9%,2010年比2009年上升了1.6个百分点;而中央台与省级电台的市场份额则略有下跌。具体如温州地区,其本地电台的市场份额达81.8%,浙江台占9.4%,中央台6.9%,其他电台1.9%,可见当地台的影响力。但这也从更深层次反映出我国广播市场的条块化分隔状况,地方台只能局限于当地,满足于省、地、县域化生存,不可能做大、做强,从而缺乏全国性、多样化的品牌电台及节目。
2、广告收入总量小,经营模式单一化
诚然,在全国媒体市场总收入构成中,广播媒体的市场盈利总量在增加,但是市场份额却在各媒体中排最后,且处于下降趋势:2008年全国媒体产业市场总量为2665亿元,其中电视的市场份额为32.36%,报纸25.96%,广告公司23.64%,期刊8.92%,互联网6.40%,而广播只有2.72%;2009年全国媒体产业市场总量约为5000亿,其中广播仅占总量的1.5%。而在美国,广播广告一直都占媒体市场总收入的10%至12%的份额,相当可观。
同时,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统计信息来看,我国广播电视的收入中以广告为主(见表1)。
从表中可以看出,广告收入一直是在小幅下降,而其他收入在增加。绝大多数电台缺乏多样的经济支撑点,除了广告收入和财政拨款之外,没有其他收入。其实,广播节目自身本应该成为广播收入的来源之一,但是由于全国市场尚未形成,各台之间的节目售卖不成气候。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横向经营活动又由于体制的束缚而搞不活。这种单一的经营模式无疑会加大广播经营的风险。
3、广播媒体的接触率低,收听时间呈下降趋势
近30年来,广播的受众接触率呈持续下滑的态势。1982年北京新闻学会组织的国内首次受众调查显示(样本为北京地区的受众),广播听众在人群中的比例最高,达到96.9%,高于报纸(92.3%)、电视(81.1%);其中,35%的人主要通过听广播获得新闻。1997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组织的全国性受众调查显示,在媒体接触率上电视为98.6%、广播75.9%、报纸71.9%、杂志62.9%。新世纪的一项全国性调查显示:广播媒体的接触率在电视、报纸、网络、杂志等诸多媒体中位于最后,仅有34.18%,相较1982年广播接触率下降了64.7%,比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澳大利亚等国要低很多。而在美国12岁以上的人中,有95%以上的人每天都会收听广播,平均每人收听广播在120分钟以上。
广播除了接触率低于其他媒体之外,公信力评价也偏低。在2009年举行的一项调查中,当被问到“如果同一条新闻在不同媒介上的说法不一时,您最相信哪种媒介”,回答相信电视的受众人数最多,占了近七成;而相信广播的只有1.4%,甚至远远低于网络(见图2)。公信力与受众的媒体选择一般情况下是正相关关系,一定程度会影响其媒体接触的选择。
而同样令人揪心的是,现今我国广播听众人均日收听时长仅为美国的约1/10。有调查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广播听众日均收听时长为10.4分钟,2009年为10.6分钟,同比下降5.36%和1.89%。从近几年的情况看,人均收听广播节目的时间一直呈现下降趋势(见图3),相较于2005年,2010年我国广播人均日收听时长下降了78.8%。这着实是一个值得广播人反思的状况。
如何从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中吸引受众,是摆在每一位广播人面前的严峻课题。
4、广播节目投入少,节目交易不畅
一些电台的某些节目常常呈现出“口水+麦克风”的粗放型模式。主持人对着麦克风说上几十分钟、个把小时,一档节目就完成了,缺乏认真的策划、调研、组织。这样虽能填补播出时间、且降低了节目成本,但投入不足、粗制滥造却使广播节目缺乏能量、活力,状况堪忧,那些本应火在广播的读报、谈话、健康节目却在广播里难觅“身影”。(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