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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改委发布新型显示“新三年行动计划”(3)

来源:中国电子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10-20 13:29 
核心提示:(二)发挥政府资金效用 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等专项资金的衔接,按照产业规划布局和发展需求统筹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公共服务创新平台、共性

(二)发挥政府资金效用

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等专项资金的衔接,按照产业规划布局和发展需求统筹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公共服务创新平台、共性技术联合研发、前瞻性技术、重大工程建设及企业兼并重组。发挥政府资金的引领作用,支持地方政府探索设立新型显示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资新型显示产业。

(三)落实税收政策支持

着力提升新型显示项目的质量效益,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针对性,动态跟踪拟新开工建设的面板项目,并对享受关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的面板项目实行清单管理,以避免盲目和重复建设。继续落实新型显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修订新型显示器件生产企业进口物资及重大装备税收优惠政策目录。发挥关税杠杆调节作用,适时调整进出口关税税率。

(四)完善金融服务支撑

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平板显示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新型显示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创新符合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充分发挥金融调控功能,根据规划引导金融机构有重点地加大对布局内重大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显示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

(五)建立运行监测体系

建立产业运行信息定期收集平台,构建环保节能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在数据统计、信息服务方面的作用,汇总国内外行业发展动向,跟踪研究知识产权状况,分析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加强行业运行质量分析、预测和信息引导,完善产业数据、知识产权和环境保护预警机制。

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2014~2016年新型显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精神,落实中央重大决策,综合运用产业、财税、金融等手段,创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促进新型显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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