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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改委发布新型显示“新三年行动计划”(2)

来源:中国电子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10-20 13:29 
核心提示:重点任务 (一)加强规划布局,引导集聚发展 引导产业区域集中发展和投资主体集聚,重点支持有条件、有基础的企业在北京、长三角、珠三角等产业聚集地发展,形成具备较强竞争力的区域产业集群。根据市场容量合理确定

重点任务

(一)加强规划布局,引导集聚发展

引导产业区域集中发展和投资主体集聚,重点支持有条件、有基础的企业在北京、长三角、珠三角等产业聚集地发展,形成具备较强竞争力的区域产业集群。根据市场容量合理确定产能发展目标,防范盲目建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骨干企业通过投资、兼并等方式整合已有产业资源,引导投资主体进一步集中。实施差异化财税政策,从普惠向集约支持转变。鼓励具有自主高世代背板生产技术的企业和在AMOLED领域有产业化基础的企业在集聚区内建设新型显示面板项目,其他地区可根据自身产业基础配合产业集聚区发展配套产业。

(二)实施技术创新,加快前瞻布局

支持骨干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研发、专利运营、标准制订等工作,建立重点企业专利成果共享机制。以专项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资金共同投入,组建国家级新型显示技术创新平台。推动企业加速掌握LTPS和Oxide背板规模生产技术,推动TFT-LCD向高分辨率、低功耗、窄边框等方向发展,实现产品结构调整。突破AMOLED背板、蒸镀和封装等关键工艺技术,实现AMOLED面板量产和柔性显示等新型应用。强化前瞻技术研究,布局全息、激光等显示技术以及碳基、量子点等新型显示材料领域。

(三)完善产业配套,提升供给水平

进一步完善新型显示产业链,提高关键材料及设备的配套水平,加快形成自主发展能力。支持企业突破高世代玻璃基板和掩模板、OLED发光材料等关键材料技术,开发5.5代及以上蒸镀、成膜、激光退火等关键设备。坚持面板企业与配套企业并重发展,鼓励面板企业与配套企业通过多种合作方式,结合AMOLED等新一代显示技术工艺研发,共同开发关键设备和材料。发挥骨干面板企业对产业链带动作用,引导面板企业加强横向合作,对上游产品实现互信互认,鼓励面板企业加大本地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力度。

(四)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产业环境

依托重大工程,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的智力资源和研究平台,与企业联合培养新型显示领域专业人才。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加快新型显示技术专利布局,在企业并购、合作研发和人才引进中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做好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使用。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由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按照规划布局对新型显示项目进行属地化备案管理,未经备案的项目,土地、规划、环保、财政、海关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反垄断执法,预防和制止企业达成垄断协议、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五)加强国际合作,实现融合发展

鼓励国内新型显示企业、科研机构与国外先进企业、研究单位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支持国内企业并购、参股国外先进企业。支持国内外企业在华合资、合作建立新型显示研发中心,共同开展下一代显示技术的开发。支持国外上游关键装备与材料企业,根据我国新型显示产业规划布局投资建厂。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创业。依托两岸新型显示产业合作机制,促进互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开展深层次的技术研发交流,在横向联合、垂直整合、产品采购方面实现融合协调发展,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力度

加强中央对地方新型显示产业发展的指导,支持产业集聚区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政策。对于地方投资和建设的重大项目,中央给予必要的指导。健全中央部门、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之间的协调机制,建立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间定期会商制度,加强政策间的协调配合和针对性。(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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