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为电信改革提供催化剂(2)
北京市威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互联网与电信律师“雷腾律师”撰文认为,由于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按照技术分类的特点以及电信行业监管的缺失,很多外资企业会研究各种“技术规避政策”手段,前一段时间的云服务市场发生的一切足以证明这一点。其次,中国互联网与电信行业也是“VIE模式”(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直译为“可变权益实体”,该模式协议安排能有效规避外资企业进入中国相关行业的准入限制。)的重灾区,外资变相进入互联网与电信行业早已人尽皆知。
事实上,近几来外资进入中国遭遇“水土不服”而陷入发展困境的企业并不少,从最早的雅虎,到后来的MSN……外资进入中国市场风险与机遇并存。
探索电信业改革开放路径
2014年,中国电信业进入了新一轮的盘整期,4G、虚拟运营业务开闸,网间资费调整,携号转网试点扩围,三网融合全面推进。4G为电信业服务模式的变革以及运营商的转型提供了技术层面的支撑,虚拟运营商和自贸区增值电信业务向外资开放,则为电信业的全方位竞争发展引入新变量。
电信市场无论是向民资开放还是向外资开放,都是为了更好地盘活市场竞争,探索更有效的业务以及市场运作模式。一直以来,国内电信业由于运营商特殊的央企地位、机制,加之市场格局的失衡,常被扣上垄断经营的帽子。纵观国内市场,基础通信领域三大运营商的零和博弈堪称全球最惨烈,增值电信业务市场趋于饱和,OTT在中国市场表现抢眼,电信业新旧势力都在觊觎4G开启的信息消费新空间。从国际上来看,欧美的围堵倒逼新一届政府不得不加快新一轮对外开放。在这样的背景下,外资进入中国电信业注定只是行业改革催化剂的角色。
可以预见,外资进入中国将是一个逐渐渗透、逐级深化的过程。外资要通过市场培育来获取战略收益,还面临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发展空间问题,即业务发展领域和重点发展地域;其次是进入中国电信市场是否有合作基础;再者是竞争对手的策略;最后是如何本地化的问题。
国内电信业“狼来了”喊了很多年,也许这些漂洋过海而来的“狼”已经没有了多少战斗力,但是瘦死的骆驼总比马大,所以,当前国内电信运营企业不但要从体制上进行改革,而且必须在服务方式、经营策略上进行相应的调整。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