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管理机构 >

奚国华:中国移动的“智慧城市”发展战略及实践现状

来源:DVBCN数字电视中文网 作者:李远东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6-26 15:40 
核心提示:中国移动“无线智慧城市”试点所在地的地方政府非常欢迎这种业务,因为它提供了政府与大众之间的桥梁,而且认为中国移动“无线智慧城市”业务可以大大提高城市的软实力。说到这里,奚国华认为,像上海这种国际大都市就很应该建设无线智慧城市。

6月26日上午,在今年的 GSMA亚洲移动通信博览会“连动未来”主题演讲完成之后,3位主题报告演讲人中国移动总裁奚国华先生、韩国电信集团主席兼首席执行官Suk-Chae Lee先生、Telstra首席执行官David Thodey先生进行了一次非常精彩的高端论坛对话。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3位重量级人物就下一代网络建设、开放平台搭建、终端发展、业务/内容/应用创新等发表了独到见解。

中国移动总裁奚国华着重简要介绍了中国移动移动互联网在业务/内容/应用方面的创新发展战略及实践现状。

他表示,在移动互联网方面,中国移动下一个发力的目标是业务、应用与内容,而“智慧城市”将是中国移动移动互联网业务、应用与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奚国华进一步表示,中国移动已经在全国多地进行了中国移动的试点工作,而且在每一个试点之中,业务的范围很广(医疗行业、教育行业、卫生行业等)。中国移动“无线智慧城市”试点所在地的地方政府非常欢迎这种业务,因为它提供了政府与大众之间的“桥梁”,而且认为中国移动“无线智慧城市”业务可以大大提高城市的软实力。说到这里,奚国华认为,像上海这种国际大都市就很应该建设无线智慧城市。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奚国华还进一步分享了中国移动在进行“无线智慧城市”试点中的重要实践思考:

1)运营商在进行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要注意优先为人们提供大家都喜闻乐见、都受大家欢迎的业务/服务。

2)运营商在进行智慧城市建设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要注意能使老百姓都付得起费,也就是说,运营商的“智慧城市”业务要能够找到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及盈利模式,这一点非常重要,别看目前某些OTT应用很火爆,但很少有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及盈利模式的。

奚国华进一步总结指出,要是能够做到上述两点,运营商的“智慧城市”业务一定能够取得突破性发展。

据记者了解,为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推进无线城市应用,在全业务竞争环境下,中国移动针对“无线城市”这个品牌,面向政府、行业、公众打造五大全景服务平台。

一是移动互联网的落地平台,既充分展示各个设区市的地方特色,又充分兼顾了各省共性内容,实现客户在省内各地市的漫游切换;二是物联网应用的展示平台,承载涉及公共安全、智能交通等众多领域的物联网应用;三是移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平台,“无线城市”应用平台融合了多种移动电子商务功能,5年内承载商户将突破2万家、年交易额突破20亿元;四是信息惠民的服务平台,市民可以随时随地利用手机及便携终端高速上网,通过“无线城市”平台享受政务信息化成果等;五是产业带动的聚合平台,“无线城市群”聚合了面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兴领域的众多终端制造与增值服务厂商,给产业链上的不同环节带来盈利空间。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