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这十年
十年磨一剑。
自2008年6月5日国务院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至今,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走过了十个春秋。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作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指南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要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十年评估工作总体评估专家组组长严隽琪在纪念《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表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10年来,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大幅增长,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2784.2万件,累计注册量1730.1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由2007年的235.3万件增长至1492万件,连续16年位居世界第一。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全面强化,“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逐渐形成。
“严保护”:立法不断完善
2014年12月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陈喆与余征等侵害著作权侵权案。法院认定,余征(笔名于正,剧本《宫锁连城》的作者)等侵害了陈喆(笔名琼瑶)对其作品《梅花烙》享有的改编权及摄制权,判决电视剧《宫锁连城》各出品方立即停止该电视剧的复制、发行和传播行为,编剧余征在新浪网等网站的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陈喆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500万元。二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审判决。
然而,此案终审判决至今已两年有余,余征拒绝向陈喆公开赔礼道歉。因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年4月发布强制执行公告,将余征的侵权行为公之于众。
此案判决强制执行,体现了知识产权的“严保护”,也维护了司法判决的严肃性与强制力,彰显了人民法院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利的决心。
在过去10年,文化传媒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飞速发展,电影、电视剧、综艺、动漫、游戏、直播等内容创作与传播,在互联网产业融合与传播的大背景下,呈现出丰富、多元、复杂的商业及法律状态,新问题层出不穷。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王军表示:“从当前版权的产业规模和影响力来看,加强版权保护和完善建设制度是必然趋势。”
数据显示,全国著作权登记量由2007年的13.8万件上升到2017年的274.8万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超过70万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知识产权侵权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2015年和2016年,著作权侵权案的民事一审审结案件量在全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占比50.2%。(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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