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通科技负债两亿申请破产转重整(3)
管理人组长周军表示,能通科技的债权结构看似比较简单,但是普通债权中有相当一部分债权人是原职工,职工在欠薪、欠债双重因素的影响下,情绪悲观。先行分配破产财产清偿职工债权,让职工切身感受到破产法对于职工利益的保护和救济,也为后续重整程序的顺利推进创造了条件。目前,职工债权已基本清偿完毕。
东方金鼎执行事务合伙人吴镝表示,东方金鼎计划在能通科技闲置厂房基础上打造以“云计算大数据”为基础平台的房山数据智慧云基地项目,对大中型互联网及高科技企业、金融企业提供云计算服务。
4月28日,海淀法院裁定批准了能通科技的重整计划草案,并终结重整程序。
一次处置破产企业的司法实践
虽然自2007年6月1日起,便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但受破产案件数量的限制,破产法在实务领域尚属于新生事物。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海淀法院温泉(金融与清算)人民法庭(以下简称温泉法庭)在2017年共受理各类商事一审案件10390件,其中公司强制清算及破产案件为55件,占比仅为0.5%。
在温泉法庭庭长赵晨看来,此次能通科技实现重整,是利用法治化、市场化破产审判工作,挽救危困企业,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典型案例,也是法院贯彻落实将破产审判工作置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营商环境改善的大局,以谋划发展的实例。
赵晨介绍,一方面,在招募投资人时,选择在企业经营能力与债权清偿比例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不仅着眼于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也充分考量投资人后续在数据中心经营管理方面的投入和保障,兼顾破产企业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债权清偿方案并用现金清偿与债转股,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普通债权人是最被动的利益受损方,重整方案赋予债权人清偿方式选择权,能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的受偿利益,争取债权人对企业重整的支持。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海淀法院后续将督促各方妥善履行重整计划,指导管理人做好财产追收、补充分配和监督等工作。
“未来,法院将积极推行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繁简分流,加大破产重整力度,积极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促进区域经济和金融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赵晨表示。
融合网|DWRH.net关于本文的声明:
文章来源及作者信息:本文作者为《法治周末》报社见习记者郝若希。
自2017年4月1日开始,《法治周末》报社与融合网|DWRH.net正式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其中包括上述两大平台原创内容的互相转载、共同撰写等相关事宜。
在合作期间,融合网|DWRH.net已获得《法治周末》报社文章转载的合法权益,敬请周知。在贵机构尚未从相应版权方处获得正式授权前,请勿转载。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融合网立场。如对本文有异议,请及时与融合网值班编辑(具体联系方式请见融合网首页底部的“联系我们”)联系与沟通。
(责任编辑:方向)-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